第1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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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酒醉一旦清醒,就会特别清醒,是再睡不着的。除了受伤前后的记忆有些模糊,她还是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的,只是酒一旦上头,情绪便不受控制。
  比如,狼狈地大哭一场。
  她何曾这样大哭过?家境殷实,学历傲人,人缘颇佳,简直天之骄女,无忧无虑。
  她何曾这样害怕过?她曾在美国的森林里从一只棕熊手里救下一个女孩,淡定地站在棕熊面前大笑喊它“大胖子”,为了让棕熊认出她是人类而高声歌唱。
  可竟在这个男人面前失态至此。
  爱月缩在被窝里,抱紧自己。
  下半夜胡思乱想,辗转许久,天光快亮了她才睡着。一直没人来喊,等她醒来,已过上午十点。
  佣人给她备了dior全套彩妆,她无心化妆,简单洗了脸就下了楼。
  才下阶梯,佣人看到了她:“林小姐,早。”
  “应先生呢?”
  “先生在庭院里,早餐已经备好,您可以到餐厅里用餐。”
  餐厅是全玻璃覆盖,暖阳照进来,通透而静逸。外头就有个院子,池水环绕廊道,锦鲤嬉戏其中,只是这似隔非隔的马头墙太多,爱月没见到应绍华。
  早餐依旧是港式早茶,比起飞机上更为丰盛,她昨夜掏空了胃,吃得很放肆。
  用完餐,走出去见到佣人正在清倒垃圾,爱月一怔,垃圾袋里满满的几罐猫屎咖啡。她问:“这些为什么都扔了?”
  “先生吩咐的。”
  “应先生呢?”
  佣人给她指了个方向,她走过去,这片庭院铺着白石子,中间放着几座沙发,应绍华穿着简单的家居服,手持本杂志卧在沙发上,有人正在给他按摩。
  爱月走近,佣人向应绍华汇报,他看了过来。
  应绍华微不可察地一挑眉,阳光下走来的女孩,不施粉黛,皮肤通透而细腻,只嘴唇少了层颜色,看上去气色不佳。
  他极少见到素颜的女人。
  还挺可爱的。
  爱月在他跟前两步停下:“应先生。”
  应绍华:“睡得可好?”
  “还好,谢谢应先生照顾了。”
  “早餐可口吗?”
  “非常可口。”
  在餐厅给她上碗筷的佣人正在给应绍华斟茶,说笑一句:“林小姐吃了两份牛肉肠粉,其他点心吃了五六笼,牛奶也喝了两杯,胃口这么好,有福气啊!”
  爱月尴尬得头皮一凉,应绍华却是笑了。
  其实,相识以来,她时常见到他笑,连佣人都会这样与他开玩笑,谁说他是个冷漠的人呢?
  应绍华让她坐下,她摇摇头:“打扰了您太久,我这就要回去了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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