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可是对于古骜来说,目所及处,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,如何一步一步实施,赫然在目,分条缕析:
  所谓“天王既临,开仓振民与军,军民携粮而走,满目欢欣。”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,生存之要,在于剽掠粮食,既要剽掠粮食,便定有一村一地,谓之剽掠之地。
  又有“天王每至于一地,必杀世子,挂于城头以警。”
  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,要害在于必须将‘剽掠之地’中人等划归为两类,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,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,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……
  行军至后,或杀士族,并令庶族成为同谋,共分其资财;或杀富户,令黎民成为同谋,共分其资财;或杀恶霸,使百姓成为同谋,共分其资财……
  如此一来,这些原本的庶族、黎民、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,等流寇撤军之时,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,便会跟着一起参军,所以才有言道:
  “天王既行,民参军跃踊,王过一村,一村偕空,王过一郡,郡中再无男丁。”
  通过如此行军,携裹所过之地百姓而前,很快就能到如此境界:
  “十万成军,千万成帅,浩浩汤汤,天下军旅,莫能我及。”
  那如何令天下子民心甘情愿与流寇同谋呢?
  那便是早早地打出口号,比如:“天王既临,分田均地。”
  又如:“开城迎天王,从天王,不纳粮。”
  可即使这样,如果还是有人不愿意同谋如何办?
  文中亦清楚地指明:
  “天王言:成军之要,在于神,若有神助,莫不顺心!”
  “苍天已死,天王当立,岁在甲子,天下大吉。”
  也就是通过鬼神之说,令众人相信,剽掠分产并非不义,却乃上天授意,谓之均贫富。
  王朝之军,所有甲士,其身后运送粮草者,驻守驿站者,总共需十人以供一人。
  然是流寇却不然,他们行至何处,食至何处,并且食光当地之粮后,还将当地几乎所有青壮年之劳力携裹而走。
  如此滚雪般地步步高攀,如遇到富户怕被清缴而主动投靠,毁家起义,流寇便又得到了读书人的指导,补充其为将领,从此更加壮大……
  这便是所谓十八骑至于一万,一万至于十万,十万至于席卷天下……如此看来,倒真一点也不是难事了!
  更何况流寇军只过境不用守境,朝廷每得一处,要分兵把守,流寇却能流动作战,不以城地为得失。
  且流寇过处,落难百姓多为流寇亲人,通风报信,敬军供粮者甚多……
  古骜越看越是惊心动魄,顺目而下:
  只见里面不仅记载了‘大明天王’起家的过程,也记载了他败亡的过程。
  “累世经年,剽掠宝物,倚叠如山。”
  “鼎铛玉石,金块珠砾,弃掷逦迤,天王视之,亦不甚惜。”
  “何取之尽锱铢,用之如泥沙。”
  “广修宫殿,宫女三千,后宫夜宴,日夜不辍。”
  “二子争权,天相冤死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