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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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死了儿子的人哪有心情再战,要么呢,就拼力一搏,但汪家又不弱。
  “不好!”文天和明逸脱口惊呼:“三殿下那里更要糟。”
  宇文永义裁夺之下,道:“天哥你应该信我,汪家的地盘你不能去了,到处贴着你的画像,新当皇帝的这位恨你恨的不行。我去找侄女儿,你去救太师。”
  他紧紧握住文天的手:“筹划这些年,不就是为了让太师知道谁才是英杰,他宇文永华什么都不是!我知道侄女儿丢了你心里急,不过我在这里行走更方便。”
  又对明三也一笑:“还有三爷要是也肯信我,你留下来,要找什么人,我帮你。”
  眼下情形已不是明三爷还能沉得住气寻找万安驸马的时候,他面色苦苦:“永义先生能听到的话,说不好我父亲久在外省,也已听到。我不找他,他也应该把能说动的兵马说动北上。我,也回去。”
  ------题外话------
  错字再改,今天也就一章。前几天加更不少——对仔来说哈哈。
  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五章 ,皇帝退位,三殿下登基
  宇文靖在文天投靠郭村的最困难时刻,想到人最应该相信的是自己,他相信自己的眼光,他当年没有看错人而培养文天,以后也不会看错,从而重新得到家中千里驹。
  文天也是一样,他思女心切,如果不是强迫自己不睡就没精力找女儿,他会一宿一宿的睡不着。让他不找女儿,听上去不可能。但他相信自己,也就相信宇文永义和没有见到的宇文永度、宇文永策。
  他决定返回宇文靖身边御敌,决定一下,走的和来的一样快。
  ……
  有了安定的地方,大家的面上露出久违的笑容。王胡子有一个长处:见风使舵。
  他不是凌甫的对手,颇能忍气吞声。又见到凌甫再次大胜杨泰保的人马,没什么说的,乖乖交出山寨的储藏。
  有酒有肉,粮食丰盛的足以过这个冬天。文无忧也不白吃他的,小郡主一早喂鸡,每天两枚鸡蛋留起来,还是大家享用。二老爷等世家子弟有一项玩的长处,那就是打猎。
  不管是挖陷阱还是放绳套,二老爷等干得利落,教起人也尽心。秋天吃的丰富,又是多猎物的季节,每天都有猎物扛回来,吃不完就风干,留着冬天寒冷时用。
  老人和孩子还是去收山果,红枣、核桃、板栗、秋梨及不知名的果子等等。他们中有些是本地的农民,认得能吃的根和叶,每天也有好些带回来权当蔬菜。
  王胡子其实叫苦连天,他其实是强盗啊,不是上山种果树种地来了。但是怎么办呢,他只是一个力气稍大,功夫稍通的强盗,他只能乖乖跟着凌甫的手指转。
  特别是凌甫等人的话把他听呆时,王胡子时常惊的眼睛一瞪一天,他们说的是真话吗?
  新到不久的那娇柔少女——有时候看她更小,只能算是个小姑娘,她的胆量可真不小。
  话又说回来,能杀杨泰保的儿子,又说动凌甫出手对抗杨泰保,这胆量犯不着再判断。
  文无忧一说话,王胡子就每每微张着嘴听,不然时时的惊呼,他自己觉得不像个强盗。
  “甫哥,能确定下来吗?我们原定的走九江转荆门,去西安一路往北。中间过哪几道城不能知道。你说在京里看过地图,想起来了?中间还有哪些城池要过。咱们先商议商议,要带多少干粮,可能走多少日子。要万无一失才好。”
  凌甫敲脑袋:“我想起来了,谁知道会乱呢,早知道是这样,当初我在京里把郭村一刀杀了也就没这事。”
  又有了轻愁:“父亲也就不会受伤,无忧妹妹和郡主也不会流落到此。”
  小郡主也在这里,扁扁小嘴儿:“有你说的那么轻巧就好了,我早就把郭坏蛋先杀了。”
  “咦?你怎么又在这里,虽然是郡主,但你是小孩子,不要总听大人说话。”凌甫板起脸。
  小郡主唯一怕的人,可能只有下手揍过她的明逸,对凌甫翻眼:“我陪三嫂。”
  放低嗓音嘀咕:“你又比我大不了几岁,三嫂也只大我两岁,再说,你不是也有人看着。”对着窗外嘟嘴儿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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