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5)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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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聂荣飞眉也不皱。
  正要开口。
  林清樾忽然插嘴:那个,我能说一句吗?
  林书瞪他:有你的事儿吗?
  林清樾双手合一,祈求状:就说一句。
  聂荣飞道:林先生有什么话可以直说无妨。
  林清樾的目光落在房间角落里的董秘书身上:
  董哥,别来无恙?
  董秘书忽然身体僵住。
  我就说之前电话那个号码怎么那么熟悉,董哥,是你的号码吧?这么多年,你的号码也没变,还真是恋旧,怎么,现在换行业了,不混娱乐圈了吗?
  林清樾笑了笑,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问。
  但这话一出来,在场的人,尤其是聂荣飞懂了。
  这个姓董的,似乎是林清樾的老熟人。
  若是普通的老熟人也就罢了,偏偏他现在还在宏发工作。
  这就不得不让人联想。
  他和这纸忽然出现的合同有什么联系。
  聂海荣勾了勾唇角,轻笑道:麻烦贵公司的合同原件准备好,我方将申请专业的机构鉴定。
  王海平瞬间心虚:有什么好鉴定的,都是白纸黑字的合同!
  聂海荣说:那可不一定,毕竟有胆大包天的人,敢伪制合同呢。
  董秘书眼皮不受控制抽搐了下。
  聂海荣又道:不仅是伪制合同的本人违法,从犯和包庇者也违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  聂海荣流利地背出法条。
  登时,宏发公司在场的所有人都脊背发凉。
  他们当时挂林清樾所想到的,可不是这样一个场面!
  林书此时也已经反应过来事实的真相,她补充:哦对了聂律师,除了这个罪名,诽谤罪怎么判处来着?
  王海平立刻脸绿的和绿巨人有一拼。
  林书冷笑:怎么了王经理,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,需要我叫医生吗?
  王海平冷汗潺潺:不,不是,几位或许误会了,我想我们公司对这件事有些误会,请几位稍等片刻,我们讨论讨论。
  林书说:有什么误会大家律师都在,摊开了说一说呗。
  王海平还要狡辩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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