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2)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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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缘一颔首:我想找到他,再杀死他。
  妖怪:
  不愧是被大妖看重的半妖,小小年纪杀气就这么重。不过,这样才像他们妖怪嘛。
  您是想亲手杀死他吗?再进一步,他得问清楚恶鬼到底算是公开的猎物还是私有的猎物。
  如果谁都能狩猎,他只要把提供线索改成击杀令,就能投其所好。
  如果半妖想亲自动手,他要做的只是提供线索,击杀了反而会引来半妖与大妖的不快,给自己招致祸患。
  妖怪们的脾气很古怪,跟他们做生意必须走一步看一百步。
  可惜,缘一不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,直接错亿:嗯,我想亲手斩杀他。
  懂了,只需要提供线索、找麻烦、添堵就行,剩下的不用多做主张。
  妖怪笑着收下了妖珠:请交给我们吧!
  缘一:麻烦你们了。
  于是,跨服聊天的他们达成了共识!
  虽然兄长不在家,但缘一依然有较强的自我管理意识。即使天天跑到外头溜达,可每到饭点必回兔子食肆。
  数次过后,兔子夫妇再也不担心他会走丢了。
  今天我要去找锻刀师。缘一背起小牛,同兔子夫妇告别,如果兄长来找我了,请让他等我一会儿。
  是,犬夜叉少爷。兔子夫妇恭敬道。
  可实际上,大妖已经离开三天了,他们并不认为他还会特地折返来接走半妖。
  很多大妖都是这样,养崽只是一时兴起。一旦失去耐心或是有了必须去做的事,扔下孩子是眨眼的事。
  兴许那一颗妖珠便是百年伙食费,意味着接走孩子遥遥无期。但实话实说的话,未免太伤孩子的心了。他们只能日日认真回应,直到犬夜叉少爷意识到了真相,并再也不提这事了。
  大妖的嘴,骗人的鬼
  缘一挥手同他们作别,飞快没入市町的街流。
  多好的孩子。兔子雪眼红红,一点也不会欺负我们小妖怪,还会帮我切萝卜,帮客人端茶饭,甚至有实力赶走闹事的狐狼。
  这样的孩子放在小肆三天了,那位大人就不会担心吗?
  兔子白的眼睛更红:大妖没有心!
  我们得给孩子找些事做,让他明白自己被需要着。不然,要是哪天他知道自己被抛弃了,该有多伤心啊。
  你说的对,雪,但是
  问题来了,他们该给孩子找点什么事做,才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?
  两只兔子面面相觑。
  妖怪市町的外城和内城之间没有设置壁垒,缘一进得很顺利。但壁垒有时候并非是墙垣或城门,也可以是一些无形的东西。
  缘一发现,外城多为小妖的聚居地,街市布置像极了人类的坊间,就连商铺出售的物件也很正常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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