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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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生日旋律和烛火之下,谭滢心中的恶意像是藤蔓一样滋长,最终许下了一个阴暗的、散发泥腥气的沼泽一样的愿望。
  叁年来,谭滢最后悔的便是妄图当一只抢占鹊巢的斑鸠。
  她从小到大都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,她想靠着自己那一点点自以为是的聪明,通过王总和王小宝这条路,进入到中产阶级的视野里。
  她那时,确实是被自己微弱的胜利冲昏了头脑。
  却殊不知,自己却成为那只主动走进蛛丝网里的猎物。
  她成功了吗?她确实是成功了。
  谭滢以资助生的身份进了叁木私立学校,成绩优异,家世可怜,性格温柔,又有着一张无辜而美貌的脸。
  她在学校有了拥趸,不乏暗恋者与追求者。
  耳濡目染之下,谭滢清楚地知道了家庭背景在这样一所学校里的重要性。
  她见识了香车宝马,见识了堆金积玉,就愈加无法正视那个不堪一击的原生家庭。
  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  人性是很难掌控的东西,但如果你用金银去诱惑她,用富贵去侵蚀她,那么很容易就能捕获一只听话的猎物。
  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的是十二岁那年。
  因为父亲和奶奶突然问她,如果王总想收她当干女儿,她愿不愿意。
  自然是不愿意的。
  那个明明有钱,但是穿着打扮像个下岗职工,明明家里有保养得崭新的奔驰,却只肯开旧大众的古怪酒槽鼻男人。
  还曾经想要买她来满足自己的恋童癖好。
  如果谭滢有脑子,就不会选择当他的干女儿。
  可是她已经别无选择了。
  所以她装出惊喜的样子,立即就答应了。
  父亲和奶奶又得到了一份投资,立即将原本的小饭店重新装修,请了两个更好的厨师,把苍蝇馆子开成了一家有特色的餐厅。
  在王总带谭滢出席了很多次中产、甚至上流阶层的宴会以后,谭滢想明白了一件事情。
  王总缺一个女儿。
  一个美丽漂亮的,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儿。
  这几年,他生意做得越大,所以就越需要一个女儿来托底。
  更遑论,他唯一的儿子还有先天性的心脏病,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。
  如果他有一个女儿,他可以把女儿作为一种资源,来交换更多的资源,也可以为儿子的将来铺更好的路。
  他已经不会再用带着性意味的男性凝视来看谭滢了。
  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花瓶。
  如果说在筒子楼里的生活,只是一脚踩进了泥潭,还有挣脱的可能性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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