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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秦怡是一个聪明的人。
  从今天穆晓晓对秋秋的态度来看。
  她就弄清了她的心思。
  她真的真的是只把她当做一个姐姐看待。
  她说自己的手好看,说自己漂亮,说喜欢她,也真的是一个人对于别人美貌的欣赏。
  那是一种什么感觉?
  就好像心脏的血管都变成了酸涩的蔓藤,一点点的纠缠住跳跃的心,想要躲避,偏偏无能为力,没有办法,只能任苦涩一点点将一切掩埋。
  秦怡垂了垂头,她深吸一口气,告诉自己。
  她也不喜欢穆晓晓这样的狗崽子。
  不过是一时的意乱情迷。
  完全不知道大小姐的内心已经起起落落生了又死了多少回了。
  那边秋秋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构造小说了,怪不得,怪不得总说霸总什么的容易让人喜欢,这长得好看,又有钱,换谁靠在沙发上那么一趟,勾一勾小手,都会迷倒众生啊。
  她脑海里是霸总躺在沙发上,被子只盖到胸口一下,他伸出一只手,哑着嗓子。
  过来,女人。
  我的天啊。
  秋秋捂住了自己的脸,她迫不及待的指了指沙发,姐,你过去还原一下。
  穆晓晓皱眉,什么东西?
  满足我一下嘛,以后我也没有机会过来了。
  刚刚秋秋已经知道了,姐姐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合同到底了,就不能来一姐姐这儿了,这可能是她人生中唯一一次感受霸总的机会。
  身为一个作家,想象力固然重要,但实践也很重要啊。
  穆晓晓看了大小姐一眼。
  不知道怎么了,她感觉自从秋秋来了之后,大小姐就一直很沉默,心不在焉的。
  如何不沉默?
  大小姐的内心还在把穆晓晓当做狗崽子一样拎起来批判打量。
  她不是喜欢她。
  她长得虽然好看,但是身处娱乐圈核心位置的秦怡,自己的天赐之容在这儿,会看得上谁?
  她唱歌也不好听,像是几头驴高升尖叫。
  弹琴更是难听,像是工人锯木头。
  能吃的很,每天的嘴都不停。
  她不喜欢她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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