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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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把自己的脸上,为了降低威胁度而强加上的善意,全数抹除。
  调整呼吸,把“铁血孤狼”的气场开放至最大,我仿佛能透过皮肤,嗅到敌人喉管里鲜血的味道。
  踏前一步,周遭的空气随之凝结,我森然道:“不想死的话,就把手从那个女孩身上拿开!!”
  兄弟俩迟疑地转过头,我那想要吃人的目光看得他们很不舒服。
  他们虽然年纪比我大些,但是可能是在家不好好吃饭的缘故,无论身高和肌肉都及不上我,我以一对二,并未显出任何劣势。
  以斯巴达的方式锻炼出来的孩子,到底在作战能力上把同龄人甩出多远,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的!
  黄毛倒吸一口凉气,但没有撒开宫彩彩的手,却说:“你是哪个高中的?敢管老子的闲事!”
  诶?你智商堪忧啊!我明明穿着跟宫彩彩同样式样的校服,你却问我是哪个高中的,我长得就那么老吗?难道刚才在地铁里,有人猜我比小芹大三岁,那其实代表了旁人的普遍看法吗?
  这个时候,宫彩彩才看到了一身煞气、穷凶极恶的我,看她的眼神,一时间完全无法判明,我到底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。
  只是仔细琢磨我喊出的那句话,她才领悟到,今天的我居然是正义的朋友,受苦受难者的救星。
  她张开嘴想说什么话,但是因为怕极了,声音太小,淹没在我和刀疤男、以及黄毛的争吵当中。
  虽说是争吵,但说话的主要是他们两个,我则一直冷笑着看着他们,常言道“怯犬狂吠”,说得越多,越表示对自己没有信心。
  “你小子搞毛啊!”黄毛说,“你是冬山一中的吗?穿初中生的校服干什么?”
  冬山一中是市立高中,距离青姿学园只隔一条街,据说里面正经有一些能打的野蛮人,刚哥没有考上这所高中,而是去了东城区较远的高中,其实我挺遗憾的。
  如果离我近一点,说不定不用被挑断手筋的。
  刀疤男把手揣在牛仔裤里,故意显得裤兜里藏着什么武器似的,这种伎俩对我是没用的。
  “冬山一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!我好几个哥们都在那!”刀疤男叫道,“这丫头干扰我们卖东西,我们跟她算账,你出来充什么大瓣蒜?难道她是你马子不成?”
  跟混混打交道,其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别让人给问住了,要显得到处都有你,到处都关你的事,总而言之,想让对方怕你,就是要蛮不讲理永不示弱。
  于是我不客气地点头,“没错!就是我马子!你没看见我一直站在她身后不远吗?我穿初中生的校服,就是为了泡初中生小妹妹!我是萝莉控我自豪!咋地?不服就整!”
  虽然内容很丢脸,但气势上没有输,如同第一次见面就自承是变态的曹导演一样,我的宣言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震撼。
  我的谎话把宫彩彩弄成了大红脸,她有心开口否认,又被我一个眼神瞪过去,老实地闭上了嘴,回归了任人宰割的状态。
  刀疤男耐不住性子,梗了梗脖子,向我走了过来。
  他把手从裤兜里掏出来——只有一个打火机——因为没有当作武器的价值,又讪讪地放了回去。
  感到些许挫折感的他,说起话来反而痞气更重。
  “还挺狂啊你?看来不给你点教训,你们冬山一中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啊!尤其是你!非打死你不可!你……你竟敢有胸部这么大的马子!?”
  搞了半天你最怨恨的是这个吗?自己是巨乳控就大声说出来嘛!像我刚才那样不就好了?你这样不干不脆的算什么男子汉啊!
  第291章 兔子最重要
  刀疤男用力一拳向我挥来。
  毫不留情,拳锋直指我的双眼,一上来就把对方打个乌眼青,是流氓常用的下三滥手段。
  但是他的意图太明显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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