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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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郑城月欢呼一声。
  苦杏见了,鄙视道:“不过是几只麻雀,看你高兴得。”
  郑城月才懒得管她,将麻雀捡了起来,丢给郑方。
  郑方接了,快速地刮了毛,用雪水洗了干净,撒上郑城月带的佐料,架在火上烤了起来。
  麻雀的香味很快传了出来。
  郑城月拿起一只小口咬了上去,又问郑方:“为何最近你学里有那么多假?”
  郑方几口将麻雀吃了下去,:“那学也没什么好上的。”
  “这是什么鬼话。”一边的苦杏呸了一声。
  郑方回头:“养家该是男人干的活。轮得到你说话。”
  苦杏叫道:“你读了书,考了试,中了秀才,我和母亲才有好日子过。”
  郑方摇头。
  郑城月劝道,“可是你如此,郑二叔又怎会同意?再说,二婶得又多难过。”
  读书不是他们唯一的出路,可是这个时代,要改变他们地位的,却是功名。
  郑方沉默半响:“用母亲和苦杏的十年辛苦换我一个可能的功名,这不值得。再说,我有一双手脚,做什么不能养活家人。”
  苦杏一边又气又急:“你胡说什么,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,你休得自作主张。”
  郑二虽然消停了些,可是一天也不知在忙些什么,早出晚归的,甚至于很多时候都不回家。偶尔回来,就是问何氏要银子。
  何氏为了儿女的平静,也懒得和他争,只盼他不回来才好。
  郑方每日里苦读,可是终归母亲的眼泪,妹妹油灯下的艰辛他都一一看在眼里。读书考起功名对他来说,都不如母亲和妹妹的幸福重要。
  郑城月道:“你还得三思而行才是。苦杏和二婶,我们都会帮你照应着。你不必多想其他。”
  郑方一笑,“我前几日尝了你做的卤肉,味道很是不错。我倒有一个想法。你们二人想不想听?”
  苦杏见他不提不读书的事,看了郑城月一眼,方才问道:“什么事?”
  “你是要将这东西拿出去卖?”郑城月问道。
  郑方点头:“你二人都去过春月街,那儿来往客商行人最多。这些客商们赶路最缺的是什么就是吃不上可口的菜饭。城月,你做的卤肉第一容易做,第二容易保管,第三味道又很不错。我敢说和春月街那几家店比起来,也是不相上下的。我们做一些容易外带的食物,专门卖给这些客商。他们每日赶路也就早晨,每日只做早晨的生意就是。你们看如何?”
  “我看可以。选最不容易烂的猪头肉,猪脚。”郑城月想了想,接了郑方的话,“每日我们只做五十份,卖完就算。”
  苦杏想了想,“不错,最好我们还配上些西州的特产。”
  三人一番计议,等到讨论完毕,那先前设下的陷阱里已经有一堆麻雀和兔子了。
  三人说做就做。郑城月在家不断改良了自己的佐料,即要容易保存,又要味道不错。真是煞费苦心。
  不过她平日里最爱侍弄食物,也乐得其中。
  郑方每日放学,就早早回了来,去春月街观看,哪家客栈的客商最多的。早上大家都最爱经过哪道城门,简直如侦探在世。
  苦杏将绣活放在了晚间,每日白日里除和郑城月试吃以外,就是拉上何氏二人去买食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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