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3)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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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还有焚酒一剑定江北,泼墨一文拔头筹的美誉。
  但另一方面,传闻说他相貌极其丑陋,面部刀疤纵横,狰狞可怖,平时戴着一副银质面具,睡觉时都不曾摘下。
  皇帝是怕了。
  这哪是召他回来享福,不如说是收兵权来得实在。
  他非朝中权贵之亲,晃荡在北疆就是个皇帝的心头堵。不如拉拢到朝中,用金链子拴住他的颈,用铜臭磨软他刀尖下炼出来的戾气,把一只塞北的狼训成朝廷的忠犬。
  纵使他想跑,伸伸手就能拽回来。
  宣萧向翎将军觐见!
  萧向翎走进去的那一刻,所有人心下一紧。
  野狼站在面前的一刻,才明白这是一个多么难以驯服的物种。
  这不是京城娇生惯养的书生,不是昌盛太平之时破费养出的精兵,而是一支从烈火中淬炼出的剑。
  每一根骨,每一滴血,都是在高温的煎熬中、生死之间一寸寸锤炼出来的,一分一毫也虚假不得。
  末将萧向翎叩见陛下。萧向翎对众人的反应恍若未见,行了个标准的君臣之礼。
  与满身的戾气截然不同,他的嗓音略低而充斥着磁性,像是快沉稳的璞玉,将锋芒弯进腹里。
  君臣客客气气寒暄了几个来回,却有几分笑里藏刀,针锋相对的意味。
  爱卿平定边疆战乱功劳过人,如今回京朕定不会再让你如此辛苦。而今太子天资聪颖且勤勉好学,又与你年纪相仿,不如赐你太子伴读的位置,爱卿可否愿意?
  皇上坐在龙为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,似乎事情走势都在他的股掌之中。
  太子伴读有名而无实权,是个将北疆狼变成笼中兽的好买卖。
  站在殿侧的太子微微一笑,似是对皇帝这个安排极为满意。
  萧向翎沉寂了好一会,面具下的脸难辨神色,仿佛一尊石像。
  正在众人都以为他必然不会拒绝的时候,他却抬起头,迎着皇上的目光说了一句,能得陛下赏识是末将之荣幸,只是太子伴读一职,恕难从命。
  皇上眉头一皱,一旁的太子明显急了。
  萧向翎放养在外面是猛兽,关进了笼子里,就是块大肥肉。
  纵使兵权被剥得裤子都不剩,至少也是个北疆军的统帅。无兵权,却有兵心。
  到嘴边的肥肉自己长腿跑了,谁不急?
  回禀陛下,太子伴读一职责任重大。臣常年居北疆边境,本就是粗野之人,加上习惯多有不合,恐难任此职。
  皇上似乎并未对他的拒绝感到意外,妥协道,你杀敌有功,朕想留你在中原,既然太子伴读一职你不愿意,那你可有其他想法?
  萧向翎似是认真考虑了一会,随后答,臣生于北疆,常听闻北疆若杨公主来中原和亲这一美谈。
  若杨公主,江屿被赐死的母妃!
  众臣立刻变了脸色。
  被赐死十七年的人,连续两天分别在众人面前被提起,竟有些悚然之感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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