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7)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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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整个星际史上,将成为最浓墨重彩的一笔!
  溢美之词从黑毛球嘴里如同滔滔江水绵延不绝
  陛下过目不忘,简直就是文曲星下凡。
  陛下神采万人敬仰,万物皆为之动情,江河皆为之仰目。
  陛下今后定是学富五车、满腹经纶,七步作诗的才人也不及你三分!!
  真有这么好?
  罗羊被夸得飘飘欲仙,走路的步子都变得轻浮起来。
  他回到书房,找了一本晋渊写的字,一对比,发现他写的和晋渊写的,似乎差别有点大。
  晋渊的字个个端正,好似光脑打印出来一样。
  他自己写的,歪歪扭扭,动摇西晃。
  看着他拿着自己的笔迹,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,晋渊走过去,你握笔的姿势有点小问题,改正之后会飞速进步。
  罗羊抓着笔,虚心发问,该怎么握啊?
  他握笔的姿势就是一把抓,确实有问题。
  这样。晋渊把笔拿过来,做了一下示范。
  罗羊将笔接过来,模仿晋渊的手势,拇指紧扣食指和中指,在本本上写了一个字。
  写完,他拿着本本仔细端详,发现写的字确实要好看多了。
  但是和晋渊的字比起来,还是有一条非洲大裂谷那么大的差距。
  有进步。晋渊淡淡地说道。
  罗羊捏住笔,连笔带手递了过去,晋渊,你教我。
  赤霄心想,小罗少爷又在指挥元帅做事了。
  但是,元帅不仅不会生气,还会满足他的要求。
  人类的感情真的很复杂。
  不过,元帅可不是个好老师,他不止没有耐心,还总是爱用对自己的要求来要求别人。
  元帅以前曾经当过一天军校教官,差点把一群新兵蛋子练死,最后被军校校长连夜送走。
  赤霄在一旁静静观察。
  晋渊,我要写得比你还好。
  罗羊变出爪子,顺着晋渊的裤腿,爬到他腿上,坐进他怀里。
  晋渊从背后圈住他,手把手教他握笔。
  食指、拇指和中指固定住铅笔,笔尾靠在虎口上,这里是虎口
  长长的兔耳朵扫过他的脸颊,他全然不顾,绵声细语讲解握笔的姿势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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