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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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哪里是亲哥,这分明是只腿部挂件,还是脑子不好使的那种!
  这是凭血缘关系生抱粗大腿啊!
  懒得跟他计较,冲宋重锦礼貌的点点头,从小竹篓里掏出一个柿子来:“要不要来一个?”
  自己还在啃着呢,被人看到了,不好意思不分一个出去啊。
  虽然好心疼的说。
  她依稀听人说过,宋母因为身体的原因,除了给自己做一日三顿,偶尔做点针线外,是什么都不做的。
  宋家因为没有分地,房子周围虽然能开垦出菜地来,可宋重锦没人教他,他一个大小伙子,哪里知道这么种菜?
  顶多翻两垄地,撒点菜种子下去,能不能活就看天意。
  再说他自尊心强。
  村里跟他一般大的的男孩子,十来岁狗都嫌的时候,想吃东西了,东家菜园子摸两个柿子,西家菜园子摘两根黄瓜,被抓住了,也就被骂一顿,嘻嘻一笑了事。
  第一百七十三章 被接走
  宋重锦却从来不肯!
  宁愿去山上摸野果子或者野菜回来吃,也从来不会去别人菜园子里摘。
  这么一想,王永珠觉得宋重锦真可怜。
  跟自己一样的体质,原主有亲娘无原则的宠着,而宋重锦那么小就要养家,啧啧……
  宋重锦一愣,盯着王永珠手里的那个西红柿看了好一会,才愣愣的伸出手接过:“谢谢——”
  接过西红柿的时候,不小心碰到了王永珠的手指,那不同于男人粗糙的手,细腻柔滑的感觉,让他的心跳了一跳。
  飞快的握紧西红柿,将手收回,只觉得触摸到王永珠手的那一块,热热的。
  王永珠半点没感觉到,拜托,她的那个时空,跟人这种不小心的接触,太寻常了,一点都没多想。
  收回手,分给王永平一个,三人啃着西红柿走了一段。
  王永平建议:“咱们走小路吧?如今这天也好早晚了,走大路到镇上再回来都天黑了。”
  宋重锦倒是没意见,他经常翻山走小路到镇上节约时间,只是王永珠?
  王永珠如今有大力丸加持,怕啥?保管翻五座山都能脸不红气不喘好吗?
  也点头同意了。
  转了个方向,三个人拐进一条少人走的小道,偏僻,路又陡峭,只有艺高人胆大的汉子赶时间才走一条路。
  不过,果然能节约时间,因为王永珠如今的体质,已经完全能够跟得上,一点也没拖后腿。
  到镇上的时候,不过才晌午。
  天气正热,三人进镇先到凉茶摊上,一人一口气喝干了两碗凉茶,才算活过来。
  大家目标一致,都是医馆。
  宋重锦去找马大夫开药,王永平和王永珠去看王永富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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