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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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明宸跟着笑得不行,缓了缓才说:“我……我谢谢大家。”
  场上静了静。
  “就是,谢谢。每一份喜欢我都很珍惜,不是场面话,谢谢。”
  为了被喜欢他可以做任何事,能误打误撞进入这个行业,他时常感到庆幸。
  他不在乎粉丝叫他妹妹,不在乎粉丝对他猜测臆想,每一声夸奖他都听得津津有味。别的偶像在意粉丝数,在意资源质量,在意钱,在意将来的发展这个那个的,明宸其实都不太在乎。
  他赚的钱已经够多了,足够让心姐陈哥安稳过一辈子,足够自己将来的一日三餐。
  他只在乎每一份喜欢。
  哪怕只有一个人,一声喜欢,他都感觉非常的快乐。他想要对得起这声喜欢。
  明宸说完,鞠躬,把话筒给了陆芒。
  他的话出人意料的短,陆芒错愕了一下,接着不得不逼逼了半天,总结过去展望未来,才把时间拉平了。
  终于散场,四人累成狗似的往后台钻,一路上遇到工作人员就说句辛苦了,这么复读机似的进了休息室,全都往沙发上一坐不起来了。
  好半天都没一个人说话。
  明宸渐渐感觉气氛不对,抬手认错:“那啥,我刚真一下没反应过来……不是故意少说话的!”
  陆芒脸色难看,摇了摇头,看了他一眼。
  明宸试探着问:“……要么我帮你号打个排位?我别的也没犯什么错吧,你们一个个的怎么都板个脸……”
  没等四人回答,西施姐推门进来了,面有喜色。
  “宸宸小宝贝儿,告诉你个好消息!”
  明宸茫然看去。
  “还记得你的青春大使吗!”西施姐竖起拇指:“是你的了!”
  “啊?”明宸睁大眼睛:“真的啊!?”
  西施姐如此这般一通说,听得明宸一愣一愣的。
  大概总结一下,就是他好人好事做得太巧,救到了省台某节目策划的女儿头上。就是那天巷子里扔鞋那个。
  省台那位策划多少也算个小领导,赚的不少,家里比较富裕。独生女出手不凡,穿衣打扮也很惹眼。
  但重点高中比较重视学习,她这样的女孩子注定是少数,要么成为人人羡慕的焦点,要么暗地里被人排挤。
  这孩子其实两样都占了,很会来事,也很会惹事,不知道谁看她不顺眼,串通附近混混抢她东西,好几次了。她有钱,用的都是好的,这勾当赚得很。
  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相当要面子,这一位尤其要强,这种丢脸的事绝对不会跟家里说。但到底还是个孩子,心理承受力不怎么样,情绪和学习上都受了很大影响。
  如果不是明宸顺手做了个好人好事,闹到警局,查清一切,小姑娘还不知道要忍多久呢。
  省台这位策划原本是打算找素人的,还在跟台里找偶像那一派争呢,回头这事儿一查清楚,多方打听,发现竟然是个小偶像!
  这小偶像还争取过他们这个青春大使!
  这有什么好犹豫的,当然要让他上啊,这身手,这态度,这人品,这做好事不留名的心态,年纪也不大,妥妥儿的青春大使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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