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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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陆俨看到这里,放下笔记本,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晚饭时秦博成会说,若是江城再多几个薛益东这样的人物,他们的工作会好做许多。
  秦博成还说,很可惜,后来这些年再也没出现过薛益东这样的人。
  干实事,还得不怕事敢出头,更要有足够的学识,三者缺一不可,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,反应问题,追究问题。
  陆俨叹了口气,这时就听到薛芃叫他:“陆俨。”
  陆俨一顿,抬脚走到对门。
  卧室里,薛芃就站在床边,拨了拨有些凌乱的头发,说:“也不知道衣服合不合身,你试一下,楼下的洗手间不能淋浴,要洗澡就在这里。”
  她指了一下和卧室相连的洗手间。
  陆俨扯了扯唇角,将全新的居家服拆开,款式很复古,像是上个世纪的东西,但东西质量却不错,是纯棉的。
  陆俨说:“我去换上。”
  话落,他拿着衣服进了洗手间。
  不会儿,陆俨出来了,就立在门口:“很合身。”
  薛芃正在给新被子套被罩,闻言转身,上前仔细打量了一眼,说:“好像肩膀有点紧,幸好是棉的,穿穿就松了。”
  陆俨笑了下,很快将套被罩的工作接手。
  薛芃又去找全新的洗漱用品,凑齐一套,一股脑的塞给陆俨,说:“你先洗澡。”
  陆俨拿着东西折回洗手间,快速冲了澡,出来时带着一身的水气,湿漉漉的,头发已经擦过,毛巾就搭在头上,落在肩上。
  卧室里却不见薛芃。
  陆俨也没急着出去找她,在卧室里环顾了一圈,随即走到床边坐下,拿起床头柜上的书,翻了几页。
  这本书竟然是《证据法学》,陆俨有些意外,里面的知识点都属于刑事诉讼法的领域,和薛芃的工作有关系,却又不是直接关系。
  陆俨就坐在那里看着,刚好看到目录里有这样几个标题,分别是“证据的排除与例外”、“证据的可采性与排除”、“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”等等。
  陆俨顺着目录翻开书页,读了几段,忽然明白了薛芃看这本书的用意。
  他是刑侦,薛芃是刑技,他们的工作是一体的,他负责侦查,薛芃就负责物证技术,在立案起诉阶段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。
  按理说,只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做,他们最终向监察机关和法院提供的证据就是合法的,理应被采纳。
  当然也会有各种例外,比如在程序中出了错,证据受到污染,或者存在瑕疵,或者刑侦、刑技人员工作疏漏,被抓了把柄,那就很有可能在诉讼环节中别排除掉。
  警察也是人,是人就会出错,所以就更要在起诉之前,尽可能的将证据的逻辑链组合完整。
  陆俨翻看了两页,听到上楼的声音。
  薛芃很快进来了,说:“下面的床我已经铺好了,你在看什么?”
  陆俨笑道:“你的床边读物。”
  薛芃走过来坐下:“是我用来当催眠读物的。”
  陆俨:“有帮助么?”
  薛芃想了下,说:“有的。有一些我曾经认为十拿九稳,一定会被采纳的物证,被法院排除掉了,以前觉得纳闷儿,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了。刑侦、刑技的破案思维,和刑诉法的思维,很多时候不能完全融合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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