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为什么要偷我耳环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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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是的,你没看错,就是我的偶像慕容博文代言的gjos,我就算吃一年泡面都买不起。”
  “没事,你这不是看到别人带了吗?与有荣焉,与有荣焉。”
  翘着嘴角往自己办公室走去的顾瑟瑟,笑容更深了。
  下午有一场会议,由顾晋主持,而顾瑟瑟就负责整个会议的流程,顾千寻没去,而是让覃慎代替她去的。
  “我不想再去了。”
  覃慎一脸菜色。
  “你确定他是你亲爹吗?”
  这个智商,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  明明一句话能说完的事情,非要翻来覆去咬文嚼字说半个小时,要不是知道这是国内,覃慎早就一拳打过去了。
  “淡定,下回猜拳,还是你输。”
  覃慎翻了一个白眼,还没说话,就听见外面一阵哄闹。
  “怎么了?”
  两人对视一眼,起身问旁边的人。
  “是顾小姐的耳钉丢了,正在找呢。”
  下午还嫉妒的人听了,顿时捂住了心脏,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就算吃一年泡面能买到,我也不买了。”
  “怎么?突然醒悟了?还是身体比较重要?”
  “不,是如果丢了我会心痛死。”
  原来是顾瑟瑟的耳环丢了。
  覃慎嗤笑一声,“我还以为是顾瑟瑟丢了,搞了半天,是耳环啊,丢了再买一个不就是了。”
  听到覃慎的话,众人都露出一副讥诮的表情。
  听说这位大小姐是从山上长大的,认识的朋友也是这么没有见识。
  “这你可就说错了,顾小姐那一对,可价值连城啊。”
  “走了,我们回去。”
  顾千寻冷声开口,拉了覃慎一下,同时艳丽的眼尾一扫,那些抱着双臂看热闹的人突然想到了什么,默默回到了自己的位置。
  他们可不想被辞退。
  毕竟她可是顶着沈少夫人的名头。
  “你说,她不是都已经和沈慕川订婚了吗?为什么还穿的那么寒酸?”
  “谁知道啊,可能是没把她放在眼里吧?”
  “她也是够可怜的,父亲不疼母亲不爱,嫁到沈家估计也是守活寡。”
  “诶,你别说了,自己知道就好了,谁不知道顾总对顾瑟瑟喜欢得紧,她现在心里肯定不是滋味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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