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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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——“有结果了?能证明毛正是杀害毛易的凶手了吗?”
  ——“算是吧!
  我去检查了以前的证物,并且查看了档案,其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我的注意
  林队长曾经在现场发现过两条用来包裹凶手脚部的毛巾。
  我通过翻看毛易的手机,发现她家曾经有两条毛巾是挂在门口擦鞋用的,与证物室存档的毛巾完全符合。
  因此,可以断定毛巾就是就地取材。
  我也因为这条线索,怀疑凶手是临时起意杀害的毛易,并没有提前做准备。
  既然没有提前准备,那显然在现场不可能完全不留痕迹。
  我为此重新回到了现场。
  运气好的是,由于那间房变成了凶宅,自从警方介入以后就再也没有卖出去过。
  因此,整个房间保持了原样,没有被动过。
  同时,由于房间密封,无人进入,连三年前的指纹都没有消失。
  在梅德的帮助下,我成功从死者家的门框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纹。
  通过与档案中死者衣服上的未确认指纹和你提供的毛正的指纹比对,发现这些指纹都属于毛正无疑。
  就算这个证据无法证明毛正就是杀害逃逸的凶手,也能证明毛易在死之前见过毛正。”
  ——“有些奇怪啊。”
  林宇听到这个好消息以后,并没有十分兴奋:
  ——“毛正如果有能力将现场清理干净,使得三年前我们警方认定那是一场自杀案,又怎么会在门框上和死者衣服上留下指纹呢?
  这大意的有些过分了。”
  ——“你说的没错。
  所以,我找到了当年的报案人。
  报案人告诉我,他记得很清楚,当年凶案发生时,在他报警之前,曾经有两拨人出入过毛易家所在的楼栋。
  第一波人是毛正和两个年轻人,第二波人则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。
  这两拨人彻底离开以后,报案人好奇的上楼查看,却闻到了血腥气于是报警。
  警方也怀疑过最后离开现场的黑衣人。
  但是,由于监控损毁,也没能找到那个人的下落。”
  ——“这么明显的证据,当年为什么没有追查下去?”
  林宇有些不解的问道:
  ——“若放在如今,我们肯定会紧咬这两个嫌疑人不放啊!”
  李梦瑶解释道: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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