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:四任村长犯下的罪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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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现在算是明白,魏小芬为什么那么恨魏大勇他们了。
  当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,她饱受屈辱,但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。
  可如今,她千方百计想保护的儿子,还是惨死了。那她活下去的最后希望和动力,也就随之破灭了。
  她仅剩的,就是报仇!
  她要给自己的儿子报仇,给自己报仇。
  她要报复那些残害了她儿子的人。要报复那些当初欺辱过她的人!
  不容易。
  承受了这么多沉重打击,别说魏小芬是一个女人。就算是一个男人,估计也要被逼疯。
  明白过来后,我不再担心魏大勇他们。
  他们如老祖爷说的那样,确实是罪有应得,死不足惜。
  但我也有疑问。
  “老祖爷,每三年给那个山神献祭一个童男,就真得可以得到它的保佑吗?”
  “那根本不是什么山神,是一只狐仙。”老祖爷继续说。“而且,如果能得到它的保佑的话,也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。”
  我其实是知道答案,是明知故问老祖爷的。我要的,就是老祖爷亲口说出来。
  “既然不能。那你为啥不阻止呢?”
  老祖爷沉重地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并非我不阻止。而是,四任村长都不让我那么做。”
  “四任村长?”
  “第一任村长,叫魏大宝,因为非常贪财。所以,他和狐仙做了约定。只要狐仙能保佑他发大财,那他就可以每三年献祭一个童男给狐仙。”
  “这个叫魏大宝的村长是脑子进水了还是神经病啊?他明知道那狐仙是邪物,一旦跑出来,就会变成祸害。他居然还要跟它做约定?”
  老祖爷冷笑了一声,说道:“老话说得好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这个世界上,哪儿有不贪财的呢?”
  “可贪财归贪财,那也得先考虑自身性命啊。难道,宁肯要钱,也不要命了吗?”我是无法理解这种思维的。
  “可如果是,既能得财,同时又可以保住自身性命呢?你会咋选?”老祖爷问道。
  我一下子愣住了。
  如果是这样的话,肯定是鱼和熊掌一起得。
  老祖爷笑着说:“你是不是也想既得财,又保命?”
  我呵呵笑了,没说话。
  但我已经默认了。
  估计,是个人都会这么选。
  “第一任村长就是这么考虑的。”老祖爷继续说。“九年的时间里。魏大宝因为意外捡钱,还有就是去外面跟人做生意,打牌,赚了很多钱。”
  “等到第十个年头,他就跑到外面买了房,然后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,根本不再管村里人。走之前,他还找过我,很得意地跟我说,他这样做才是聪明人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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