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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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哦对,从煦想起来,费鹏程当初跟到医院,是去盯陆慎非的,就是为了项目。
  从煦大大方方:“行啊。”
  没觉得跟着前夫工作有什么问题,也不认为隐瞒身份“潜入”版权购买方的公司有什么不妥。
  反正他处在现在的位置,即不会影响版权价,也不太可能影响陆慎非的决策。
  他只是纯粹想来鹿橙。
  只是为什么会“想”——
  从煦也不知道。
  昨晚陆慎非在电话里问他的时候,从煦还没思考出头绪,几乎是顺从潜意识的,直接就答应了。
  答应之后,心底的直觉告诉他:他应该去,必须去。
  从煦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想,于是选择了顺从内心,先来鹿橙看看。
  来了之后,那“必须”的直觉越发浓烈,几乎是本能里冒出的念头。
  从煦这才回过味儿:来鹿橙,似乎是他失忆前就已经做好的决定。
  所以,又是卖版权,又是来鹿橙?他之前到底想做什么?
  从煦不知道。
  就像他同样不知道,为什么失忆前的自己对陆慎非还有感情,却选择了离婚。
  而感情的过往可以放下,反正他如今对陆慎非也没什么感觉,工作则完全不同——
  版权是要卖的,鹿橙这边,好歹是购买版权的乙方,又是有能力承制影视剧的文化公司。
  从煦:来探探情况,对他一个卖版权的作者,没有坏处。
  诸侯和他聊卖版权的时候不都吐槽过么:别看你身价高,捧着钱的金主们才是爸爸。
  爸爸们想怎么改编就怎么改编,回头改得稀巴烂被书粉骂,还能拉上你作者一起做垫背。
  垫背都算好的,有的能送你祭天。
  从煦:弱小、无助、可怜巴巴。
  这不,午饭后回办公室,刚坐下,诸侯的消息就来了。
  说鹿橙那边回复了,三千万的版权价他们接受,分利润,不可以,除非叙老师愿意亲自投身剧的制作。
  诸侯:“其实早之前,那边就有点这个意思,不过你一向不爱露面,最多就做过编剧顾问,我就替你婉拒了。”
  顿了顿,“何况之前我们还吃过影视公司那边的亏。我一个开网站的,你一个写书的,搞不过行业里的那些人精。”
  从煦抓住了重点:“吃亏?”
  诸侯:“是啊,你忘啦?《昨日月光》那官司打得多心累,最后赢了又怎么样,就特么赔了十几万。是你缺那十几万,还是我缺那十几万。”
  《昨日月光》,《常欢喜》完结后发布的一本悬疑现代文,从煦以叙幕的笔名写的第二本书,至今霸占着剑虹打赏榜第一。
  却是那么多书里,卖得最便宜的一份版权,也因为这份版权,打了长达两年多的侵权官司——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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