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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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叹息着笑起,盖上电脑前,又最后看向屏幕上,未竟的文字段落——
  【我们的人生因何而壮丽,可以,却不一定关于爱情。
  但如果可以能选择它到来的时机,我希望那时候的我,一定先学会从容且温柔地爱着自己。】
  *
  三年前,英国,爱丁堡。
  蒋成其实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中世纪氛围浓郁的城市。
  只是大多数时候,他更习惯将“英格兰”和“苏格兰”两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,从生意人的角度理性分析,比起继承了豪放勇莽品格、直来直往的苏格兰人,他也显然更喜欢和摆脱不了旧日贵族气——换句话说,更喜欢在表面排场上下大手笔的英格兰人打交道,实现虚伪奉承基础上的互利双赢。
  因此,此前百分之九十来到英国的期间内,他实际极少在爱丁堡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停留,这习惯一直持续了许多年。
  哪怕直到后来,他一度常常游离于工作之外,长期因私待在爱丁堡,但他也宁可隔空指挥伦敦的地产项目,而不曾在爱丁堡投过丁点重资。
  事实证明,他的选择是对的。
  就在那一年,依靠和伦敦那两个没落贵族打交道的经验,他将华人街的核心街区和平纳入囊中,同时依托客源引流,就近开发大型商场,又利用华人的普遍聚集性打出“结庐在人境,而无车马喧”的新兴概念,兴建旗下三期高级住宅区,很快大获成功。
  正如财经周刊多次点评所说的:从金融学或心理学,任何角度而言,他都是个商业嗅觉极其敏感的天才。
  谁又能想到,这样的天才,当时却是在离婚的极度焦虑中,在距离前妻住的爱丁堡大学旧校区宿舍不过一个街区的单身公寓里,完成了这次商业生涯中不可忽视、载入人生履历的重要一笔?
  ——是的。
  其实,完全背离舒沅的预想,他找到她的速度,远超她幼稚的想象。
  试想以他的经济能力和社交广度,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,难道还不简单?
  无非是列出dr.古的人脉所及,一一排查比对,很快,他就联系上ucl的布莱恩教授,继续往下摸查,又排除了数所名校,“最危险也最安全”的爱丁堡大学随即成为了不二之选。
  因此,与她记忆里的那段“惊险逃亡”不同,实际早在她入学的第一周,他就已经找到了她。
  在人群中,他装作无意,而强忍复杂心情,远远看向她。
  大概是因为语言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。
  那时舒沅经常呆在爱大图书馆外的大草坪,试图融入大家的课余活动来提高口语——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时候努力了千百万次也不敢迈出那一步,当时蒋成就说过,“如果你不想就别做”,反正他会不就够了?所以她只是笑笑,就选择放弃。
  但那一天,舒沅却竟鼓足所有勇气,他眼瞧着她深呼吸又深呼吸,最后提起熟悉的笑脸,参与到小组读书会中去。
  在那里,她收获了来到爱丁堡的第一个朋友,同样来自中国的林柿。
  就像突然的离婚那样,她突然的改变也出乎蒋成的预料。
  于是到后来,她越是在读书会上结结巴巴却大方开朗地介绍自己,他的心里越是怒火沸腾,无处宣泄。
  他甚至试图从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背弃家庭、放弃那个孩子的后悔和踌躇,但是一点也没有。
  她的脸上只有交到新朋友的快乐,那种受宠若惊,或者说恍然大悟,“原来交朋友是这样的”、“原来同学是这样相处”的表情,他轻易就能读懂。
  说一点心疼也没有是不可能的,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她的选择。
  难道爱他和“找到自己”之间有不可弥合的矛盾吗?他从没说过不愿意让她独立,让她完整自己的人生,只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,他也就以为不重要罢了。
  他不是她,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就心有灵犀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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