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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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下一秒,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。
  “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!”
  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。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元惑应声,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,蹭到她的脸颊边。
  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,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。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,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,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——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,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,还想被大狗狗扑倒!
  人类男的,不行。
  大型狗狗,行!
  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,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。
  它的毛发柔软细密,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,没什么异味
  狐妖大惊失色:“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?”
  “呃,”
  渺渺和尾巴贴贴,露出讨好的微笑:“因为它就在那里?”
  登山家乔治·马洛里在面对“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”的疑问时,给出了“因为山就在那里”的禅味回答。
  如今,毛绒绒爱好者渺渺,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,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。
  “……那你继续吧。”
  “好耶!”
  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,偶尔还要吸一口,得劲儿。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,身上多少有点味,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,可是犬妖的尾巴,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,不仅没有一丝异味,用力吸两口,还有点香。
  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,平时上好熏香不断,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。
  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。
  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,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,以及一些迷惑行为。
  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,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:“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?”
  “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,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,何况,”小公主义正辞严:“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,没有人!”
  ……
  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。
  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。
  看了一会,元惑有点不爽。
  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?
  他有九根更大,更粗,更长,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。即使是原形,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。
  过了一会,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,恋恋不舍地松开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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