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 过程与证据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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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当时看到这只棒球,我便觉得很是奇怪。首先这间休息室是用老师的办公室来改造的。
  倒是没什么特别之处,然则让我好奇的。自屋子里横向看去,除了这只棒球外,似乎没看到任何和棒球有关的元素。
  包括棒球杆和棒球手套。
  “这能说明什么?”
  胖子对我的猜想似乎并不太认同。
  “这不过是第一条!你再看这里。”
  我的怀疑并非仅此而已,否则也太过武断了。
  当我这话出口,我的注意力自刚才的棒球上挪开,进而顺着墙角下移。与此同时,胖子的目光也跟着向下窜去。
  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里。我有了比负责搜查的那两个人更为惊人的发现。
  这两人在别墅里窝了一个晚上。人都不在状态。收集证据也只是例行公事。这么一个不易觉察角落根本不可能发现
  胖子随着我的手缓缓挪动目光。
  突然,我将地面上一块拇指头大小的玻璃片拾起。
  “这是?有什么特别么?”
  胖子看了老半天也没看出什么不对劲。
  我说,“你看这儿!”
  “这块玻璃片分明就是先于血迹落在地面上的。”
  玻璃片掀开,被鲜血染红的地面上赫然一个中空的区域。
  注意到这里,胖子顿时吸入一口凉气。八成连他也觉得甚是奇怪。
  因为按照我们几个预先设想的逻辑。
  被害人先是被人切喉杀害,之后凶手砸窗逃遁,然后才是经纪人接到短信让邹蓉过去,继而是邹蓉和经纪人来到屋子前打开门,注意到现场,最后才是我和胖子赶到。
  可如果真是如此,那么这块看似寻常的玻璃片根本不会出现眼前这一状态才对。
  “所以说这玻璃极有可能早就破了!”
  我而今重新拾起那只棒球,然后找守在警戒线附近的警察借来取证袋,说是负责人的意思。
  将棒球装入取证袋里,我一刻没有闲着。
  “喂,钱哥,你干什么去?”见我回到休息室将东西递给外边的景小甜。进而闯进去,胖子估计大惑不解,不禁问我。
  然而我十分清楚我究竟在干什么。
  我之所以来这里,目的不外乎两个。第一,我想重新看下摄像头拍下的影像,确定我的猜测。其次,我不能让邹蓉就这么走了。
  休息室里,我一进去,邹蓉在经纪人的陪同下正要开门。
  尽管景小甜已经对负责人嘱咐过,然而遗憾的是,没有证据,就算负责人也没辙。
  反倒是那个叫陈岑的,无论怎么看都证据确凿,都是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人选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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