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 过程与证据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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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七天与七天前!”
  负责人说着,伴随着他言语的继续,他似乎也隐隐约约觉出了这两个时间节点内在的某种关联。
  “七!难不成这窗户七天前就破了!”
  我点头,“恐怕当时只是一个小洞!而作案者留着它另有用意!”
  不等负责人理清思绪,胖子的声音将我给打断,“钱哥,还真有点像,你看邹蓉!”
  注意到邹蓉脸上时而平静,时而慌乱的表现。我心头忐忑的心绪逐渐恢复正常。
  此时我已经有80%的把握认定邹蓉就是这件案子的始作俑者。只是在我彻底理清思路,找到最后如铁一般的证据之前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  此时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表。刚才我讲那番话,用去了十分钟。“还有二十分钟。”时间不多了,我得加快进度。
  坐在椅子上的邹蓉大概同样注意到了时间的流逝。原本平静的脸颊上现出一丝浅笑。她那泓若有似无的笑很显然出卖了他。
  “这不过是作案人的一个手段罢了。他之所以这样做呢?目的恐怕是为了遮挡一个事实。就是这个。”
  说到这里,我身子后撤,与此同时将手向身后的景小甜伸去。
  从她的手里接过那个用取证带装着的棒球。而今将棒球重新挪到一众人的眼前。
  “这东西是从那间屋子里搜到的。这东西就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。如果作案人在场的话,她一定认得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吧?”
  “还有这个!”我的手里此刻拿着另外一样东西。玻璃片的一面沾染的血迹,另一面却光洁如新。
  负责调查的负责人毕竟有着多年的经验。凭这两样东西,他的脑子里显然已然展开了一张完整的图样。
  “你们该不会是说这个棒球就是用来打破玻璃的工具吧?还有,你们的意思是说,在受害者死之前,这窗户就已经打破了。”
  “完美!”我此刻不由衷的朝负责人竖起大拇指。才是轻轻被我提供的两个证据提醒。这人便已然想到了这份上。
  专业的不愧是专业的,我和胖子确实有一定的差距。
  “可这些也不能说明是我弄的。”邹蓉看到这一层。摸出一支烟,缓缓的点燃。
  我此刻不理会她的说法,径直说下去,“接下来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。对吧。摄像头里。一个翻窗的影子。紧接着陈岑就从下面的屋子里出来了。”
  “但是很遗憾的是。如果这一个前提不存在。也就是这窗户上的破洞并不是受害人死之后就形成的话。那么摄像头里的所谓的翻出窗户的人影。恐怕也不过是一个用道具形成的幌子罢了。”
  作案人恐怕极有可能利用了我们大脑补全习惯这一缺陷!
  负责人听到我的话,迅速的查看笔记本电脑。笔记本电脑里摄像头翻出的那个人影相当的模糊,时间相当短。人根本不可能如此迅速。我这样一说,他大概是八成也觉得那人影只不过是给我们脑补出的错觉罢了。
  “所以说当时根本就没有人翻出去对吗?”负责人此刻再度扭过头看着我。
  我点了点头,“当时确实没人翻窗,只是之前有没有人,那我就不好说了!”
  邹蓉再度提醒我注意时间。这一次不光是邹蓉,陈岑也跟着在一旁起哄。
  “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了,还剩下一刻钟。到时候你要是真弄不出所以然来,那别怪我们两个人立刻走人。”
  听到这话,负责人明显慌乱了。一开始陈岑倒是愿意配合,现如今就连他也耐不住了。
  我心头却是格外笃定,我眼下不由得伸出一只手向陈岑,“你能把手机借给我么?”
  对方格外疑惑的掏出手机。我接过手机,找到最顶上的一条信息。确认这条信息无误之后,我不由按通了拨号键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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