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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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——实际上,是为了实现她们的“价值”。
  当女性的生存价值从实现自身渴望变成了“以夫为天”,她们便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全数牵连上决定自己一生的丈夫。丈夫活着时,她们的价值存在于相夫教子和三从四德中;当丈夫死去,她们的人生价值就从相夫教子变成了“守节”。
  贞洁,开始于秦朝,那时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一种对于个别贞烈女子的褒奖,但是明朝的守节显然已经异化成了一种宗教性的献身,变成一种飞蛾扑火般的扭曲规范。
  “陈氏,曹县人,田庞龙妻。年十九而寡。舅姑怜其少而无子,欲改嫁之。陈氏日夜哭泣,以死自誓。守志五十余年,年七十二卒”。
  “田氏,苏铨妻。年二十一夫死,无子,乡人劝之改适,田氏坚志不从。勤织纺以奉舅姑,守节三十余年,得旌表”。
  ……
  一个个喜怒哀乐样样俱全的女子,在流传后世的记载中却不是她们如何辛劳、如何奉献,而是她们怎样“贞洁”!】
  唐朝人完全不能理解这样的贞节观。
  “君知妾有夫,赠妾双明珠。感君缠绵意,系在红罗襦。妾家高楼连苑起,良人执戟明光里。知君用心如日月,事夫誓拟同生死。还君明珠双泪垂,何不相逢未嫁时。”
  张籍的《节妇吟》中描述的女子经历了种种思想斗争——她把“双明珠”系在了“红罗襦”,在“还君明珠”时“双泪垂”,还要说一句“何不相逢未嫁时”。
  有这么剧烈的思想挣扎,但最后仅仅是一句拒绝,就可以被称为“节妇”,这是唐朝的贞节观。
  在明朝,这样的女子会被称为节妇吗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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