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国师 第677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这回不用姜星火了,解缙开口,断然道:“性中只有仁义礼智,为何就无孝悌?说到底,即便仁义礼智,也俱是虚名罢了人生堕地,只有父母兄弟,此一段不可解之情,与生俱来,此之谓实。于是而始有仁义之名,知斯二者而弗去,所谓知及仁守,实有诸己,于是而始有智之名;当其事亲从兄之际,自有条理委曲,见之行事之实,于是而始有礼之名。”
  “盖赤子之心,见父自然知爱,见兄自然知敬,此是天理源头,何消去存天理,而后发之为事父乎?”
  解缙的意思就是,与生俱来的人伦关系是实在的,但其他的仁义礼智和孝悌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。
  什么是孝悌?
  事亲为孝,从兄为悌。
  然而,程朱理学认为性中只有仁义礼智,不曾有孝悌,是“先有仁义,后有孝悌”的逻辑,无疑是先名而后实。
  张宇初也跟着重重地补了一刀。
  “有物先天地之性,未免说不通顺。”
  正方辩手们步步紧逼,这时候不论如何牵扯话题,人性论总是争不明白的,可无论能不能争明白,对于反方来说都是劣势。
  胡俨索性以退为进道:“那国师不妨讲讲,若是不认同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,又该如何解释人性。”
  “人乃是物质所构成,在物质之上并非有个实体的理或天理,性也非实体的天理或理所赋予,虚体的天理、规律倒是存在。”
  姜星火回答的干脆:“世间万物,有物质则有性,有性则有德,草木鸟兽非无性无德,而是物质与人殊异,因此性亦殊异,德亦殊异.越是靠近人的物质性的生命,性与德便愈发接近人,便是这个道理。”
  换言之,跟程朱理学“性二元论”里纯善的天地之性相比,姜星火并不强调人与物的共同善性,而是强调人与物有着共同的物质基础,都来源于物质性,而不同事物或生命的物质性不同,就导致了在性和德上面的区别。
  在理学思想里,程朱理学所谓的气质之性是和天地之性相对的,以此来说明人的来源,进而为人性中恶的成分找到宇宙论的根源,但姜星火的理论,就直接将天地之性的存在给否定了,认为物质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来源,天地之间,人形内外,无非都是物质。
  “物质决定了生命现象的不同,一人有一人的生命特征,所以一人有一人的个性,而人性是在日复一日的培养中逐渐形成的,人性就和所有细胞的生命现象一样,是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,这变化的根源就在于物质的运动与变化,在生命结束之前,每天都在变化,所以人性每天都在发展。”
  “至于人性善恶,既有先天遗传等因素,也有后天培养,后天培养的因素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,都更加重要,同时,人有自觉选择善恶的道德意识。”
  “理欲之辩又当何解?”
  胡俨越听心越沉,姜星火显然是有备而来,准备了一整套成系统的逻辑来应对。
  眼下唯一的办法,就是先让姜星火出牌,再寻机反制。
  “性者,人与生俱有之理,未尝或异,仁义理智之理,下愚所不能灭,而声色臭味之欲,上智所不能废,可谓之性也。”
  也就是说,就人的欲望而言,人的耳目口鼻的自然欲望,对声色臭味的需求是自然而然的,是人性中的本有之物,“高级”的仁义理智之理是性,“低级”的声色臭味之欲同样是性.姜星火的观点显然跟程朱理学是背道而驰的。
  程朱理学认为仁义理智来源于人的天命之性,声色臭味之欲则来源于气质之性,欲盛则害理,与天命之性不兼容,所以必须“存天理灭人欲”,发展到极端就是“饿死事小失节事大”。
  然而姜星火的话还没完,基于物质一元论,他自然有相应的完整的配套理论,用来代替基于理气二元论的天理人欲论。
  “天以物质而生人,理寓于物质而成性。”
  “声色臭味保证人之成长,仁义理智以端正人之德性。”
  “理以欲为体,如果没有基本的生命现象,也就无所谓人性,更不用说理了,理以欲为存在的前提,没有舍弃欲的人性,也就不能离欲而言理。”
  “理和欲皆是物质的虚产物,并非实存在,理与欲共同保证了‘人之所以为人’,二者缺其一则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人,二者共存于人之中,互相依存。”
  “换言之,理欲统一。”
  第518章 中场
  理欲统一!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