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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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被驭的鬼魂是无论如何不能伤害主人的,一旦起了杀心,契约的力量会直接让她魂飞魄散。
  宋翊摇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但是自从她凭空消失,我已经受到过几次死亡的威胁。”
  林璇:“你确定是她?”
  “确定,契约还在,我能感觉到她的气息。”
  饶是鬼王殿下见多识广,也对这种情况闻所未闻:“你先把她姓名和生辰八字给我,我……托地府的朋友查查。”
  宋翊:“我已经让阴差查过了,她不在地府,也没有入轮回。”
  林璇:“!”竟然连地府都被渗透了,得抽空抓一下反腐倡廉工作!
  宋翊接着说:“我追查了两年,最近发现了一点眉毛眼睛。”
  林璇:“……眉目。”
  宋翊:“不一样吗?”
  林璇心很累:“……行吧一样,你接着说。”
  “我在那位楚小姐身上感觉到了她的气息,”他顿了顿,“严格来说不是楚小姐,是今晚楚小姐身后的那位。”
  林璇抚了抚下巴,若有所思:“那你需要我做什么?”
  宋翊:“除了依照线索追查下去,我还需要你保护我的安全,晚上八点后到凌晨五点前和我待在一起。”
  “这恐怕不太可能,”林璇骄傲地一挺胸,“我是女明星,通告很多的,不可能每晚陪着你。”
  宋翊胸有成竹:“我已经充分考虑了这种情况,你可以自由工作,如有必要我会跟着你。”
  林璇:“……这样吧,咱们先把劳动合同订一订,明确一下权利和义务。干嘛这种眼神?我可是遵纪守法的正经鬼,跟你丢的那种无业游鬼不一样的。”
  宋翊:“……”
  经过谈判,一人一鬼确定了各自的责任义务。
  作为被驭的鬼魂,林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伤害主人,在不违背天道的前提下,尽可能服从主人的要求。
  相应的,宋翊则需要尽可能为她提供业界资源,帮助她塑造良好公众形象,并且无限量提供肥宅水、小龙虾、麻辣兔头、鸭脖鸭锁骨……等附录(1)中列出的食品。
  此外,在合同存续期间,如无特殊情况,两人每晚8点至次日凌晨5点间需要生活在同一空间内。合同为期五年,期间如果乙方帮助甲方找回丢失的传家鬼,则合同提前终止。
  宋翊把要点记下,用手机发了封邮件给娄助理,让他尽快整理成书面合同。
  娄助理收到邮件差点没把眼珠子掉出来,他早知道老板不是一般人,但这么怪力乱神的合同真的有法律效力吗??
  心里虽然犯嘀咕,但他还是以一个金牌助理的专业度和高效率,迅速做出合同,发电子版给老板过目,然后打印出正本,飞速送到了林璇的病房。
  宋翊扫了眼表 ,让娄助理先回家。
  一人一鬼浏览了一下合同,都没有异议,各自签上了自己的大名。
  合同在手,林璇心里一块石头落地,眉花眼笑:“宋总,有件事刚才忘了跟您说。”
  宋翊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  林璇露出蜜汁微笑:“我每个月只能用一次法力,其它时间和凡人没什么区别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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