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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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没有任何肢体、眼神接触。
  男主还因为这声突如其来的加油,吓得手一抖,稀里糊涂失去反败为胜的资格。
  沈琛对此剧情非常满意,轻轻笑了声,直言下次有机会再找这位编剧合作。
  散场之后他亲自开车,领着自家小孩去餐厅填饱肚子,接着,车往声名赫赫的烧钱大道驶去。
  “去干什么?”沈音之不解地问。
  沈琛回:“去买衣服。”
  原来他今天来给她买衣服的?
  沈音之更困惑了。
  “你陪我去买衣服?为什么?”
  “之前都没有陪我买衣服的。”她掰着手指头清点:“周笙陪我买过,林朝雾陪我买过两次,就你没有,你根本没有陪我买过。”
  连上辈子都没有过。
  毕竟沈先生是那种高高在上,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。
  身上难找鲜明的喜怒哀乐,就更难找出柴米油盐的痕迹。
  他不爱去人多的地方,从前顶多开着车载她出来,独自沉静坐在车里,不问数目不问模样,他只管掏钱包、付钱。
  这次他居然玩笑道:“现在陪你买衣服,难道已经来不及了?”
  “可是为什么,肯定有为什么的呀?”
  沈音之非要刨根究底,脑袋不停往这边拱,不停地念叨:“天上不会掉陷阱的,男人不会突然对女人太好,除非他干了坏事。我觉得你干坏事,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,给别的女孩子花钱?你给别人买衣服了,是不是?”
  扯到钱。
  他的钱就是她的钱,她吝啬得很,骤然凶狠之色溢于言表,手指头一下一下戳他的手臂。
  这才叫活生生的小母老虎。
  “又瞎说些什么。”
  他淡淡反驳,五指握住她的手,挠了挠手心。
  她像受到骚扰的良家女子,凶而戒备地瞪过来:“你看你都这样。”
  “怪不得你给我买蛋糕奶茶,怪不得要亲亲,我就知道你干了天大坏事,我太失望了!!”
  讲得跟真的似的,还赌气要甩开他的手。
  “开车别闹。”
  又过了十分钟,沈琛停下车,下车之前说:“围巾戴好再出去。”
  沈音之演戏上头总是没完没了,摆出一副幽怨的表情,嘀嘀咕咕:“你以前都给我戴围巾,现在都不给我戴围巾。我知道了。”
  睨一眼,哼一声:“我知道了。”
  “知道什么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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