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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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——尽管他在这里断断续续住过十多年,不准变动,不准移动。
  事实便是如此。
  沈琛是沈芸如的儿子,身上流淌她的血液,几乎是她的部分延续,是这个房间里的一部分。
  区别只在于它们大多死物,他是活的,会看,会说话,会动。
  但又没什么不同。
  他终究只是延续品,一个死人的遗物。
  *
  房间阴冷渗骨,稍有动静,床板便发出吱呀吱呀令人牙酸的声音。
  幸好没带小孩回来。
  不然以她那股娇气劲儿,睡不好,铁定要卷成一团坐在床边生闷气。
  这么想着,沈琛又打开笔记本电脑,看着监控视频。
  她在看电影。
  好像不是一贯的恐怖片,搞不好是歌舞片,因此踩在沙发上蹦蹦哒哒,手舞足蹈作弹吉他装,头发甩得非常酷。
  还甩了三次。
  左一次,右一次,似乎觉得还是左边好,那么梳好头发再来一次。
  酷!
  她举着咬过两口的汉堡,鞠躬,鞠躬,鞠躬,一副闭幕谢场美滋滋的模样。
  戏还挺多。
  一个人就能玩得满头大汗。
  沈琛看着看着,说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笑。
  指尖贴着冷冰冰的屏幕,缓缓,细细,静静滑过发梢耳尖。
  大拇指和食指分开十多厘米,就能圈住她这个人的高度,感觉就像是,八音盒里精致的玩具,手心里清媚的精怪。
  要是真的应该感觉不错。
  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揣在口袋里,拢在手心里,谁也不见,谁都见不着。
  完全的禁锢。
  彻底的拥有。
  脑子里不断浮现这类想法,这个跃跃欲试的冲动。
  冷静点。
  冷静点。
  还是打个电话吧,至少能听听声音,俏皮活泼的一声‘你干什么这么晚打扰我呀’,便足以劈开沉寂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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