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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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她是他亲手养出来的小孩,沈琛不想假手于人,他想亲自杀,杀得干净些,利落些。
  却始终杀不了。
  不但今天杀不了,明天杀不了。
  杀了小半年没能得手,沈音之活着,活蹦乱跳。
  照旧的说话做事没头没脑,到处惹是生非,而且开始计划着逃跑。
  当然,她之前就经常逃跑。
  钻狗洞、爬树翻墙,又打扮成小厮,沈音之花招无数,得逞的次数双手数不过来。
  就算没有别的地方可去,她非要往兜里揣几个钱,大摇大摆去街巷上晃荡,买点零嘴儿,尝点小酒。
  那时不必太担心,因为天黑之前实在没人找着,她自个儿晓得找路回来。
  但自1937年起,她走得决绝。
  天天不忘拎上包袱,旮旯缝隙里留下纸条。
  家里开饭她不回来,外头天黑她不回头,不管风吹雨打世道再乱,反正拦不住一个小傻子铁了心要走。
  典当,住店,扮乞丐,买船票。
  他教她的念书识字,教她算数,她门门功课挨不上及格,偏做这些如鱼得水。
  好似天生的小毛贼,胆大心细无所谓脏乱差,一个小姑娘涂花脸尽管往全上海最脏最破的小角落里躲着。
  最长五天五夜不见人影,生死不明。
  最远溜到荒无人烟的城郊,似乎知道城边有人要抓,二月寒天绑紧包袱,准备往薄冰冷水里扎。
  而最后一次,他在港口逮住她。
  一只脚已然踩上船板,左手挂包袱,右手油乎乎的两张饼,活像煤炭里捞出来的浑小子,差点儿便上了一艘满是男人的黑船。
  “放开!”
  沈音之不服输,咬他一口,撒腿还要往船里钻。
  那时沈琛已经放弃杀她,足足两个多月没掐她。
  他认了。
  但她未免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。
  那天沈琛破天荒地发了场大火。
  他一路死死捏住她的手腕,拽进书房,锁上门。
  外头什么都看不着,只听见戒尺一下一下打得清脆响亮,以至于过路仆人纷纷缩脖子,听着都疼。
  又听到他问:“你到底想去哪?”
  语气里没有多少该有的优雅,镇定。
  生气的沈先生,低低地,沙哑道了一声:“苏井里已经去了他该去的地方,你找不到他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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