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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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西哥儿,手酸不酸?等会儿回去娘给你捏捏。”
  一个老妇人收拾好摊子对着那个年轻的小儿郎说道,原来摆摊的正是简西一行人。
  当初简西将原身私库里的那些东西全都还给了谢氏,一行四人想要跋山涉水回到蠡南老家瞬间就成了大问题。
  简西在观察了两天燕国百姓的生活后,就厚着脸皮问姜念慈借走了她全部的私房买了笔墨纸砚,开始了每到一个城镇,就摆书画摊子赚取路费的生活。
  这年头笔墨纸砚的价格高昂,可因为临近年关,对于对联、福字以及家信的需求量大,一天下来,简西能赚几百文钱,偶尔途径比较贫穷的城镇,起码也能挣个四五十文钱,最多的一天,简西曾挣过十几两银子,因为遇到了一个贵人,对方觉得他的福字很有趣味,让侍从赏了他十两。
  简西不觉得屈辱,坦然接受了那十两银子,这也是他靠能力挣来的,不偷不抢,为什么要为了所谓的面子把银子拒于门外呢?
  就这样,一路走走停停,本该半个月走完的行程,一行人愣是走了一个月,这才到了蠡南省内离简家所在的青州府一江之遥的汶川府。
  之后只要坐船过了江,就能到达简家的老家了。
  “你的手都糙成老丝瓜络了,也不怕捏疼了咱儿子一身细皮嫩肉。”
  简来牛扛起那一堆家伙什,瞪了眼一旁的老妻,看向儿子时眉眼都带上了笑意,笑地牙花子都出来了。
  简西想要帮他扛那些东西,还被捡来牛拒绝了,他干惯了地里的活,只是背一张简易的书桌以及笔墨纸砚类的东西,一点都不觉得累,哪像他的乖乖儿子,从小就是娇养的,这些日子已经让他跟着他们吃了不少苦了,哪还能让他受这累呢?
  简来牛真心觉得这个儿子好,模样好,才华高,写出来的字比村里的秀才还要好看,最要紧的还是孝顺,不仅从未埋怨过他们这对没用的爹娘,还默不作声扛起了家计,倒是让他们这对没用的父母跟着儿子享福了。
  “对对对。”
  简刘氏非但没有和丈夫对骂,反而觉得简来牛这话很有道理,她的手常年干活、养猪、喂鸡,比老树皮还要粗糙,儿子的手多嫩啊,这样一双用来写字的妙手,不能被她嚯嚯了。
  反正在二老眼里,自己的儿子就是天上下凡的天神,挑不出任何缺点,硬要找一个,估计就是太完美了,完美到找不出缺点。
  姜念慈在一旁又骄傲,又有些羡慕。
  骄傲于自家恩人的才华,又羡慕他能有这样一双父母的疼爱。
  这些曾经姜念慈也拥有过,可后来她爹娘先后病重离世,再也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了。
  这么说好像也有些不对,姜念慈的目光转向一旁的简西,然后又害羞地低下头,脸上浮现了两抹红霞。
  自从那次重伤醒来后,少爷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,她忍不住摸了摸手腕上的碧玉手镯,这是少爷在上个城镇买下的,并不是什么太值钱的东西,玉胚粗糙,呆着很多棉絮,姜念慈在国公府的时候见过很多更好的玉镯,可在姜念慈的眼中,它们都没有这个镯子来的漂亮。
  少爷在那个摊位上买了一根铜簪和一个手镯,铜簪给了简刘氏,手镯送给了她。
  在此之前,姜念慈的心思特别单纯,只将少爷当成恩人,自己一辈子的报恩对象,可在收到这个玉镯后,心思好像出现了变化。
  不敢和少爷对视,只听到少爷的声音耳朵就开始泛红,每次少爷摆摊写字的时候,她总会趁着收钱的间隙偷看他的侧脸,心脏欢快的好像要从胸腔里飞出来,这样的生活,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来的充实美好。
  四人收拾好东西,来到客栈,简来牛和简刘氏节俭惯了,加上简西现在挣的钱对于简家来说还远远不到可以奢靡消费的地步,于是四人开了两间下房,简西和简来牛一间,简刘氏和姜念慈一间。
  早在姜念慈跟着简西离开国公府的时候,简西就将她的卖身契还给了她,现在姜念慈已经是自由身了,简来牛和简刘氏也觉得姜念慈是一个忠贞的好女子,从来不敢看低她,拿她当女儿看待,一路上,娘俩已然培养了深厚的情谊。
  当然,简刘氏的心里还存着小心思,在她看来,姜念慈这样的品貌是村里所有适龄姑娘都比不上的,而且对方能够在儿子落难时不离不弃,足以证明她的人品高尚。
  儿子今年已经十四了,也该考虑起终身大事,要是能够将这个讨喜的姑娘变成自己的儿媳妇,她就算现在去见简家的祖宗,也心甘情愿了。
  *
  夜晚,姜念慈睡不着走到客栈的后院透气,恰巧撞见了正在院子里念书的简西。
  当初国公府的那些书册他都没有带出来,这些书籍都是他一路上挣钱买的,这个年代书价很高,他挣来的银子大半都用来买书了,但简西认为这个花销是很必要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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