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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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隋旭初好容易央了安雨晴带他去金鼎购物。
  安雨晴还在化妆没有下楼,余江民转着轮椅到了客厅最东面的鱼缸边,边撒着鱼食,边跟捧着本书坐在沙发上等待安雨晴的隋旭初说话。
  “在看什么书?”
  隋旭初合上了书本,竖立起来朝他晃了晃,“《简爱》”。
  余江民一听颇有些意外,半调笑着道:“嗯,很不错的一本书,但我不会看,我是男人,更爱《红与黑》。”
  隋旭初不经意地道:“哦,从当当那儿借来的,我就是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喜欢,才看了看。”
  余江民转动着轮椅来到了他的跟前,“那看完以后搞懂了吗?”
  隋旭初紧皱着眉头,思索了一会儿才道:“我就是搞不懂简爱觉得自己受了欺骗,已经离开了,为什么最后还会回去。一个妙龄的简爱=大她二十多岁的罗切斯特+发疯了的妻子+双目失明+身体残废,这就是简爱的平等和爱情,难道爱情真的可以让人盲目,接受对方的一切,乃至于曾经的欺骗和现在、未来的负担吗?”
  余江民愣怔了一下,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。
  这时候,安雨晴走下了楼。
  与此同时,余当当也进了门。
  她忽视了客厅里的两个男人,看着妆容精致的安雨晴问:“三婶,要出门吗?”
  安雨晴:“是啊,旭初说又长个子了,裤子有点儿短,我准备带他去金鼎转转。”
  余当当不悦地瞪着隋旭初,心想怪不得他不回自己信息呢,原来是想甩掉她单独行动。
  隋旭初没看见余当当似的,对安雨晴道:“姨妈,出门吧!”
  安雨晴正要答好,余当当又问了:“哦,三叔也去吗?”
  安雨晴笑了一下,道:“他啊,说是和女人购物是一种精神折磨。”
  “哦。”余当当不说话了,也没有其他的表示,木着脸直接坐到了沙发上,那感觉像是被妈妈遗弃在马路边的可怜小孩。
  安雨晴走向已在门口的隋旭初,路过余当当身边的时候,瞧着她仿似带着委屈的小脸,小心翼翼地问:“要不,你也去?”
  “好啊。”余当当一下子便从沙发上跃了起来,还不忘得意的看了一眼隋旭初。
  隋旭初耸了耸肩,没有发表意见。
  安雨晴笑着去和余江民道别。
  这时候,他仿似才从隋旭初方才的那番话中醒悟过来,吻了吻妻子凑过来的脸。
  要说世界上最不讲道理的,便是爱情了。有的时候,因为爱情,容不下针尖大点的瑕疵。有的时候,还是因为爱情,可以包容下天和地,包容下这世上的一切一切。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介于无良作者写文的时候,总是忘记描写男主男配的外貌,又介于某编说的,写文你不写男人的外貌,你叫读者怎么看啊,怎么看。特来此一发~~
  话说,某天,方水敬和隋旭初走在余当当的前面,余当当意外发现185的隋旭初竟然没有比190的方水敬矮。
  仔细一看,发现蹊跷,便问方水敬:“喂,小子,你走路怎么含胸啊?”
  方水敬作害羞状,红着脸道:“我要是一挺起胸来,衬衣的扣子总会炸开,胸肌大的男人你伤不起。”
  “不过,当当,下次你累的时候就往这儿靠,很结实很舒服的。”方水敬一手握拳,砸了砸自己的前胸,又补充了一句。
  隋旭初斜着瞟了他一眼,冷哼一声道:“你那也叫胸肌?分明就是奶子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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