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26)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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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二日起来,刘少年已经不在了,塌上的薄被叠得整整齐齐,上头还留了一张小纸条表示感谢。
  不过陆三载可是个目不识丁的地痞流氓,谭昭将小纸条收在旁边的竹盒子里,便出门去巡街了。
  哎呀,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呐。
  然后到了晚上,谭昭饱餐一顿回来,又又看到了门口孤独、弱小但能吃的刘姓小朋友。
  气氛,突然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。
  陆大哥。
  谭昭嗯了一声,然后迅速跳开:你怎么又来了?
  其实刘沉香也不想啊,他今天回家去,果然那姓秦的不安好心,他跟他爹大吵了一架,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这里。
  陆大哥,你还收保护费吗?
  小朋友,你是不是当这儿是客栈啊?
  一连三日,竹舍的竹塌都被某刘姓小朋友霸占着,这一日谭昭依旧出门巡街,走到半道上,看到了一条非常油光水滑的黑狗。
  细腰短毛,身姿矫健,养得这么好的狗,可不多见,特别是还有可能成了精的。
  谭昭立刻举目四望,来来往往的都是熟面孔,没瞧见那冷面男子。
  某人的爪子立刻就摸上了狗头,这手感真是绝佳,趁着小祖宗在家酣睡,可得多摸两把:狗哥,怎么就你一狗啊,你家主人呢?
  哮天犬被摸得舒坦,这凡人果然不错,便轻吠了两声,以示主人不在。
  却没料到,这凡人竟似听懂了一半,笑得愈发真诚了,只听得人开口道:你家主人不在啊,这都晌午了,要不要去吃点东西?
  黑大爷威风凛凛,身量都到他膝盖往上了,显然每日里伙食非常好,当然也能看出主人的爱护。
  爱护宠物的人,品性绝不会差。
  汪哮天犬的尾巴都甩起来了。
  狗大爷自然是无肉不欢,谭昭带着黑狗子找了家羊肉馆吃羊肉煲,炖得酥烂的羊肉几乎已经脱骨,不过对于狗子而言,骨头和肉它们都要。
  一人一狗干掉了满满一大盆羊肉,吃货的交流就是这么简单。
  要回去找你家主人吗?
  汪汪!
  谭昭现在是个正儿八经的无业游民,除了每日里抽出三个时辰修炼灵力,他多数时候就在街上瞎溜达,也会帮些忙,至于做什么营生,有过开药店这种惨痛的经历,还是算了。
  缺钱了上山挖人参,有钱吃遍确州城,多好啊。
  只不过这一日等到晚间,都没等到人,谭昭想了想,在黑狗子走丢的地方贴了张失狗招领,就领着黑狗子回竹舍了。
  当然,失狗招领是找人写的,他可不识字哩。
  哮天犬摇着小尾巴,心里思忖着,主人说这个凡人有异,让它盯人,这一天下来,它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啊。
  它在空气中嗅了嗅凡人的味道,除了气息纯正些,就是普通凡人的味道啊。
  但主人的话是不会错的,哮天犬相信主人的话,多过自己的狗鼻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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