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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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说多,不是少。
  我开始意识到,不止是一个人的记忆,而是所有人关于林聪的记忆,都消失了。除了我,任何人脑海里再也没有这个人停留过的证据,包括用机器留下来的影像。
  彻底的,消失。
  能做到这个地步,肉身又算是什么?
  这是怎样无情的伟力。
  我发誓,我室友在表单上划去名字的红线,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触目惊心的东西了。
  ☆、第26章
  走出林有成的小区,任兴和我倒在车里,两个人都有一种油然而生的空虚感。
  这大概来自于,我们觉得我们既然做人,只要遵守人类的规则,总能把握自己的命运,剩下的要看运气。
  但现在,我们知道了,我们只是一些,虫子……
  任兴单手握着方向盘,“现在去哪儿?”
  我摸出电话,打给我室友。手机还是我给他买的。响了一声他马上接了起来,“叶宵。”
  “你在哪儿?”
  他那边吵吵嚷嚷:“我在洗盘子,怎么了?”
  “……我有点肚子疼,你能陪我去医院么?”
  “你等等,我请个假。”
  “嗯,那我现在去你店里。”
  搁下电话,任兴问我,“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
  我叹了口气,“先拖住他……而且我真的肚子好疼……”
  任兴帮我揉了一会儿肚子,带我去见我室友。
  我们到餐馆的时候,我室友正拖着垃圾桶倒垃圾。那个桶就是平时街道上环卫工人在倒的垃圾桶,到我胸口那么高,橘黄色的,下面有轮子。我看那个垃圾桶堆得都快满出来了,可想而知有多重。关键是厨房垃圾,很恶心的,汤汤水水剩菜剩饭混在一起,上头停满了绿头苍蝇,他走过去就嗡一声全部散开,但是又不走,就在他身边打转。我室友很淡定地推着两大桶垃圾往巷子深处走。那条小巷子,因为长久以来都是放垃圾的地方,真是脏得要命,地上的水都是黄褐色的,被太阳一晒就黏黏糊糊,散发着恶心的味道,亏得他肯干。
  他把垃圾倒完,还在那边看了一会儿,这才慢吞吞回来。我从他的背影中读出某种类似于*与挣扎的感觉。我突然意识到,我好像从来没有看到我室友吃过饭。他从来不跟我一起吃食堂。每天晚上的夜宵,鸭血粉丝给我吃了,腊肉炒饭给猫吃了,他自己也从来不吃。
  是啊,他吃什么呀。
  我问他,他果然又说他吃过了,我也只好随他去。
  他跟厨房师傅打了声招呼,就跟我并肩往外走。夏天,我们都穿着短t恤,贴得紧,行走间手臂时不时会摩擦,走到外面他就顺势牵住我了。他的手心很凉。
  “你肚子疼么?”
  他千方百计想碰我的肚脐眼,被我打掉了。
  他有点委屈,看了我一眼,又突然停下来,越过我的肩膀望去。刚好我们经过任兴停着的车,车窗贴着膜,看不清里面,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认出来的。任兴见状,面无表情地把车窗摇下来,“柳同学。”
  我室友不鸟他,只低下头问我,“怎么又是他。”
  小模样特别恨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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