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 十、罚薪三月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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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是的,大人!你要为小女子做主!”
  “你很喜欢洪学智?”
  “大人!不能这么问,小女子只是忠于爱情!”
  “是吗?没有别的举动?”
  “大人!这是什么意思?”
  “您是不是想让他上门招亲呢?”
  “这怎么可能呢?人家可是尚书之子。”
  “他父亲是不是叫洪尚书?”
  “那是官名,实名洪承运,大人认识他?”
  “不认识——听说过。退堂!”
  一方面招待陈婷婷,一方面要公差快马加鞭的去干州传陈世忠。
  陈婷婷得到优待不说,快马加鞭传陈世忠的人,五日后就到了。
  “陈世忠!有人告你,可知罪?”
  “大人明示,不知何人告本县?”
  “本府问你:陈婷婷可是你女儿?”
  “大人!是的。”
  “她将你告了。”
  “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,原来是跑到省府来告状了。”
  “你说,你是不是把洪学智关进了监狱?”
  “有这么回事。”
  “他身犯何罪?”
  “偷了我家的传家宝,闪光夜壶。”
  “你老实说,那东西是你家的吗?”
  “这个——”
  “什么这个那个,老实说对你有好处?要不然——”
  “大人!我说,不是我家的,是刘知府要我这么说、这么做的。”
  “不要拿虎皮当大衣,自己的错改了就好,不要避重就轻!”
  “是!大人!是我嫌弃他落魄了,又想巴结知府。”
  “就算是偷了东西也不至于坐牢,他不是你的女婿吗?可以在内部解决吗!回去快快放人,要当面赔礼道歉,影响不大,改过就好。”
  “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办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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