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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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灵仙镇最近不景气,我准备将芙蓉阁结业,搬去圣都。”秋芙蓉笑道,银子都进了玉绾的口袋,留下来喝西北风吗?
  连秋芙蓉都要搬离灵仙镇,看来此处确实没必要再待下去。
  一念至此,玉绾问:“秋老板可否带我们一同前去?”
  莫寒风一惊,玉绾要去圣都?
  “当然可以,要是玉绾姑娘去了圣都,我也有个说话的伴了。”秋芙蓉毫不犹豫答道,更重要的是可以打击沐颜,想想都觉得开心。
  玉绾眸中一喜,问道:“你何时起程?”
  “这些东西我让人先送去圣都,我可以等你们结清一切事宜一起走。”秋芙蓉道。
  玉绾点头:“那好,不会让秋老板等太久。”说罢看了莫寒风一眼,两人快步回了美人居。
  “小绾。”进了美人居,莫寒风问:“你真的要去圣都?”
  玉绾答道:“是,灵仙镇已不如往日繁荣,两大财主一个死一个走,现在连秋芙蓉也要搬走,我们留在这里并无意义,以前听赵月儿说圣都富饶,我便有意要去,如今我们既已成灵仙镇的首富,灵仙镇对我来说毫无挑战,我要去圣都,再创辉煌!”
  话至此,玉绾眸中光茫万丈,小小的灵仙镇,岂能满足她玉绾的胃口?
  莫寒风叹了口气。
  玉绾满身光茫确是灵仙小镇无法遮盖住的?她已做了决定要去圣都,她想做的事,他莫寒风又怎么会反对?
  哪怕圣都有千难万险,他也要陪着玉绾,为她斩荆披棘,陪她勇往无惧,助她实现理想。
  而且十一年前,他是在圣都城外遇到玉绾的,要想帮玉绾找娘,也必须去圣都。
  “你不愿意去吗?”没听到莫寒风回话,玉绾看向他问。
  莫寒风摇头,认真道:“小绾在哪里,爹就在哪里。”
  “好,那我们即刻收拾东西,前往圣都。”玉绾喜道。
  锦衣橙衫听说要去圣都,差点没跳起来欢呼,特别是锦衣,她太想念圣都的繁华了。
  美人居的房主是秋芙蓉,秋芙蓉的意思是将铺子收回去,再转租出去,玉绾和莫寒风舍不得,先不说店铺花了许多心思,就是后院那四株四色锦菊和红梅,他们也不愿给别人。
  于是,他们决定继续给秋芙蓉房租,请人定时打扫美人居,照看梅树和锦菊。
  隔壁的胭脂铺和水粉铺,玉绾低价租了出去,灵仙楼每年的盈利,也让掌柜的定时存到满堂钱庄。
  打点好一切后,收拾好了行装,莫寒风去买了辆马车。
  秋芙蓉虽有马车,但他们有四个人,怕太过拥挤,便还是买了一辆,以后回灵仙镇或者去哪里也方便。
  然后再按玉绾的吩咐,去满堂钱庄提了一万两银票,带着锦衣橙衫,前往圣都。
  秋芙蓉的马车走在前面,莫寒风和玉绾跟在后面。
  锦衣和橙衫在外面驾车,显得无比兴奋,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,好像两只脱笼而出的鸟。
  玉绾挑帘看着外面的风景,见到这熟悉的人和物一点点落后,最后消失在视线中,心中微有不舍,却更多的是去新地方的兴奋和要面对新的挑战的激动。
  前世做杀手时,她怕被仇家盯上,隔一段时间便会更换住处,不知是不是养成了习惯,她不喜欢在一个地方久待。
  莫寒风很沉默,寒凉村十年,灵仙镇一年,整整十一年的时间,他今日又要重新回到圣都,会遇到什么,不可预料,也不知,那个曾经的家,是否还如以前一般,残忍,血腥,冰冷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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