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.一百珠加更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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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掌柜的还认得他们,对他们格外热情,好像一点都不介意赔了十两银子给他们这件事。
  韩珺见他满面红光,不见愁苦之色,心领神会的抿起了嘴角。
  钱掌柜气色这般好,那个鲍春兰想必日子没有从前好过,不枉费他当时特意提点,这个钱掌柜,果然是个聪明人,一点就透。
  吃完饭钱掌柜说什么都要给他免单,怎么给钱都不收,没办法,夏琳给她留下一副墨宝。
  待他们走了以后,钱掌柜随手把墨宝塞到装旧账本的盒子里,没当回事。
  再一天,韩珺叫夏琳请了上午的假,带她去官府登记。
  若有女子发现怀孕,必须到官府登记报备,这也是律法规定的。
  登记后官府会出一个文书给孕妇,只要带着文书,孕妇走到哪里都有优待。
  比如去买首饰,哪怕一个民女和一个官夫人看中同一款,只要民女有孕,出这个文书,首饰就必须卖给她。
  官家太太也不会生气纠缠,开玩笑,谁敢和孕妇抢东西?
  若是去酒楼吃茶,孕妇没钱,只要出了文书便可随意赊欠,若是孕妇就是不肯给钱,上报官府,官府也会垫付。
  总之生孩子最大。
  至于孩子生完了,自然是该还多少还多少了。
  像夏琳这般在县学进学的,或者不靠夫郎养活自己有差事的,必须把文书拿给学堂的山长和上司过目,山长或者上司会专门给所有人开会告知,也会在告示版上贴告示。
  就怕有些学生或者工作伙伴不小心把她磕了碰了。
  总之,杜绝一切意外。
  如果女子知道自己怀孕,故意不告知,导致意外流产,好嘛,犯法,连女子也要被罚。
  罚的还不轻,充入官妓一个月。
  夏琳没想体验官妓生活的打算,文书一到手便拿去学堂给山长过目了。
  接着全县学的人都知道夏琳怀孕的事了。
  仇梁站在夏琳身后表情复杂。
  赢玉却是快要咬碎一口银牙。
  因为她意识到夏琳这个时候怀孕,她就不可能把韩珺搞到手了。
  哪怕她没想过让他们和离,只想和韩珺享受一把鱼水之欢都不可能了。
  从那天开始赢玉不再去医馆了。
  一切仿佛又回归了平静。
  夏琳更是如鱼得水,仗着护身符,她想找哪个夫子给她讲课就找哪个夫子给她讲课,想学什么学什么,想学多久学多久,没夫子敢拒绝。
  她是孕妇她最大。
  然而好日子没持续多久,突然有一天仇梁拦住她,开口就问:
  “孩子是不是我的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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