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 第2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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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中午饭都没吃上,大冬天的跑得一身汗,两条腿都快断了,到了傍晚才卖完。
  只留了三串,剩下的全卖掉,一串挣三分钱,总共挣了3.51元,加上昨天的9毛,挣了4块多。
  对于这初次尝试,她还挺满意的。
  她跟花大姐说明天不来取货时,花大姐还挺遗憾的。可不是嘛,林若云卖得越多,她挣得越多。
  “花大姐,我这也没法子啊,我是农村人,农村穷,就只有过年这两天手头有点钱,才舍得买零嘴,等过些时候谁还舍得买啊。”
  “要我是城里人,这买卖我肯定是要长久做的,可惜我不是。”
  “要我在城里有个工作就好了,下了班就来做这个。”
  花大姐一愣,“有正经工作你还做这个?”
  “怎么不做啊?那上班得干一个月才能领一回工资,做这个天天都能挣到钱。况且这个一天挣的比上班多。”
  花大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,她是因为工作让给了儿子,没得法才出来干这个的。
  在她看来,这个东躲西藏的,哪有进厂端铁饭碗舒服。
  第二天,林若云骑着车去煤厂接陈爱学,路过车站时,被花大姐给叫住了。
  “大姐,你有事找我啊?”
  花大姐问她:“你念过书没?”
  “念过啊,高中毕业。”
  花大姐又看了四周,神神秘秘的问道:“那我跟你说哈,我这边有个钮扣厂的工作,人不做了,你要不要买?”
  “真的?”
  林若云觉得这简直是天降馅饼,等等,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陷阱。
  她得缓缓。
  第27章
  正好时间还早, 林若云便决定去跟花大姐瞧一瞧。
  路上通过闲聊,她对花大姐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
  花大姐原是供销社的推销员, 只是后来儿子结婚, 他对象要求得有工作,花大姐便把自己的工作让给了儿子。也正是因为在供销社工作过,花大姐接触到的人比较多, 消息来源广,所以还兼职做着给人介绍工作、介绍房屋租赁的事儿。她呢,也能挣一点介绍费。虽然她说收得少, 可两头都给她钱, 加上这只是顺带做的, 收入还是很可观的。
  林若云心想,这不就是个人版的牙行吗?
  这也就是住在城里的好处了, 信息比农村人要灵通得多。
  花大姐说,这钮扣厂的工作, 原先是一个妇人做的, 她呢也是从亡夫那顶来的,不过她如今要再婚, 嫁到隔壁县去,这工作带不走只能卖掉。
  两人来到钮扣厂家属院,正要敲门, 里面却传来了摔骂声。
  “这工作是我的,我咋不能卖掉?”
  “这工作虽是我顶了孩他爹的位置,但我如今再嫁不也带着两个孩子吗?你们不养,我养!可我养他们不花钱啊!这工作我拿得不亏心!我卖给谁是我的自由, 你干涉不了。”
  “不行, 这工作你必须要让给你小姑子!你要是敢卖给别人, 我就去你们厂长办公室吊死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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