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渣爹争天下 第145节(3 / 4)
秋叶用白眼看了一眼冬风:“等着吧,等你啥时候书读的好了,你那些师傅说你可以乱跑了,然后就让你跟着一块去。”
那岂不是遥遥无期了。那么多书什么时候才能读完?
冬风羡慕的要死,既然姐姐这条路走不通,他想走走姐夫这一条路。
等到吃完饭之后秋叶到前面办公去了,冬风死活不去读书,缠着林荣:“姐夫,你跟我姐说说把我带上,我保证听话。虽然到时候您身边带了人,但是那些人哪有我跟着你们来的方便。明珠现在年纪还小,要是走不动了必须有个人扛着他,我是明珠的亲舅舅,我来最合适呢。或者是明珠不听话了瞎胡跑,到时候我能跟得上。也能直接把她给扯回来了,那些侍卫哪有我好用呀。”
林荣本来不打算带上冬风,但是觉得冬风说这话也对,想了想就跟冬风说:“你姐希望你将来能有点学问,免得人家说巫马家的人不读书,不过老让你读书也不是个事儿,这样吧,你要是表现的好了,十天里面抽出来一天带你去,一个月三天,怎么样?”
三天?三天也行,有总比没有强。
“姐夫说好的,您可不许反悔。”
“自然不会反悔,去读你的书吧,要是你这几天闹得不像样子,你姐姐生气不答应可不怪我。”
冬风本来想说我能闹什么,但是一想,他和周家兄弟的事儿到现在还没个定论呢。在姐姐跟前,这属于案子还挂着暂时没有宣判,自然是要老实一些。
冬风走了之后,明珠已经换好衣服了,她穿了一个男孩子的衣服,把头发梳成小包包,也是唇红齿白十分可爱。
“爹爹,咱们去哪儿?”
“先去羊市。”
“羊市是哪儿?”
“你不是挺喜欢那些小羊的吗?羊市是买卖小羊的地方。”
小孩子对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,什么小兔子小猫小狗,再比如一些小鸡小鸭,只要是幼生状态毛茸茸的,走路的时候摇摇晃晃,那些小孩子们都喜爱的不得了,明珠也是这样。她是那种看到一只胖奶狗走不动路的人,以前见过小羊,刚出生不久的羊咩咩身上有着细密的绒毛,而且干干净净的。明珠把小羊抱在怀里面,自然是对小羊记忆犹新。
所以当父女两个欢欢喜喜的登上马车,林荣微笑不语,恐怕过了今天孩子不会再觉得羊是可爱的了。
到了中午,石磙的家仆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人换了衣服悄无声息的来到了街上。最后这个人左右看了看,在最繁华热闹的大街上找了一处茶楼,坐下来慢慢饮茶。
在这个时代喝茶这种风雅的事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,而茶文化在当时而言比读书更普及。100个人里面未必能找到一个读书人,但是100个人里面能找到□□十个喝茶的人。
在京城这种地方,京城的百姓都是风雅惯了的。前朝的时候大家照样喝茶,到了这个朝代同样接着喝茶。而且京城的老少爷们们大部分都是有钱有闲的,所以晃晃悠悠的去茶楼喝一盏好茶,听一些好故事,斗一斗茶是他们的日常。
这个时候的茶楼已经发展出了完备的服务体系,喝茶斗茶都是日常,特别是每日日上三竿,这些人摇摇晃晃的到了茶楼之后,沏一盏茶能让他们聊一个下午。
因为这一些人都是老相识,并且都是一桌子人围在一起。极少和陌生人聊天,茶楼一般做的都是熟客的生意。今天来了这么一个陌生人,小二赶快去招呼。
这个年轻人就觉得来这里接头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,坐在这里已经有了几分后悔,想要离开却是不行了,因为街头地点就在这里,而且也快到了接头时间。
这个年轻人只能盯着面前的茶碗看,茶碗上面是一只喜鹊在梅花枝头上蹦蹦跳跳的图案,这种图案有一个名字叫喜上梅(眉)梢。
就在这个年轻人差点把这个图案盯出点花来的时候,一个中年人坐到了旁边。
“劳驾,跟您拼个桌。我是经常来这里喝茶的,没见过小哥,小哥是打哪儿来的?”
“打乡下来的。”
“乡下好地方啊,粮食比较多。”
“乡下确实种粮食,一般风调雨顺的时候,更容易鱼米满仓。”
“我是羡慕那些丰收年呀。今天和小哥一起聊的开心,请小哥喝碗茶吧,是喝红茶还是喝绿茶?这个时节喝红茶好,我就喝不惯绿茶,绿茶的味儿太淡。”
两人把接头暗号说完了,于是这个中年人便叫小二上了一碗红茶给年轻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那岂不是遥遥无期了。那么多书什么时候才能读完?
冬风羡慕的要死,既然姐姐这条路走不通,他想走走姐夫这一条路。
等到吃完饭之后秋叶到前面办公去了,冬风死活不去读书,缠着林荣:“姐夫,你跟我姐说说把我带上,我保证听话。虽然到时候您身边带了人,但是那些人哪有我跟着你们来的方便。明珠现在年纪还小,要是走不动了必须有个人扛着他,我是明珠的亲舅舅,我来最合适呢。或者是明珠不听话了瞎胡跑,到时候我能跟得上。也能直接把她给扯回来了,那些侍卫哪有我好用呀。”
林荣本来不打算带上冬风,但是觉得冬风说这话也对,想了想就跟冬风说:“你姐希望你将来能有点学问,免得人家说巫马家的人不读书,不过老让你读书也不是个事儿,这样吧,你要是表现的好了,十天里面抽出来一天带你去,一个月三天,怎么样?”
三天?三天也行,有总比没有强。
“姐夫说好的,您可不许反悔。”
“自然不会反悔,去读你的书吧,要是你这几天闹得不像样子,你姐姐生气不答应可不怪我。”
冬风本来想说我能闹什么,但是一想,他和周家兄弟的事儿到现在还没个定论呢。在姐姐跟前,这属于案子还挂着暂时没有宣判,自然是要老实一些。
冬风走了之后,明珠已经换好衣服了,她穿了一个男孩子的衣服,把头发梳成小包包,也是唇红齿白十分可爱。
“爹爹,咱们去哪儿?”
“先去羊市。”
“羊市是哪儿?”
“你不是挺喜欢那些小羊的吗?羊市是买卖小羊的地方。”
小孩子对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,什么小兔子小猫小狗,再比如一些小鸡小鸭,只要是幼生状态毛茸茸的,走路的时候摇摇晃晃,那些小孩子们都喜爱的不得了,明珠也是这样。她是那种看到一只胖奶狗走不动路的人,以前见过小羊,刚出生不久的羊咩咩身上有着细密的绒毛,而且干干净净的。明珠把小羊抱在怀里面,自然是对小羊记忆犹新。
所以当父女两个欢欢喜喜的登上马车,林荣微笑不语,恐怕过了今天孩子不会再觉得羊是可爱的了。
到了中午,石磙的家仆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人换了衣服悄无声息的来到了街上。最后这个人左右看了看,在最繁华热闹的大街上找了一处茶楼,坐下来慢慢饮茶。
在这个时代喝茶这种风雅的事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,而茶文化在当时而言比读书更普及。100个人里面未必能找到一个读书人,但是100个人里面能找到□□十个喝茶的人。
在京城这种地方,京城的百姓都是风雅惯了的。前朝的时候大家照样喝茶,到了这个朝代同样接着喝茶。而且京城的老少爷们们大部分都是有钱有闲的,所以晃晃悠悠的去茶楼喝一盏好茶,听一些好故事,斗一斗茶是他们的日常。
这个时候的茶楼已经发展出了完备的服务体系,喝茶斗茶都是日常,特别是每日日上三竿,这些人摇摇晃晃的到了茶楼之后,沏一盏茶能让他们聊一个下午。
因为这一些人都是老相识,并且都是一桌子人围在一起。极少和陌生人聊天,茶楼一般做的都是熟客的生意。今天来了这么一个陌生人,小二赶快去招呼。
这个年轻人就觉得来这里接头恐怕不是什么好主意,坐在这里已经有了几分后悔,想要离开却是不行了,因为街头地点就在这里,而且也快到了接头时间。
这个年轻人只能盯着面前的茶碗看,茶碗上面是一只喜鹊在梅花枝头上蹦蹦跳跳的图案,这种图案有一个名字叫喜上梅(眉)梢。
就在这个年轻人差点把这个图案盯出点花来的时候,一个中年人坐到了旁边。
“劳驾,跟您拼个桌。我是经常来这里喝茶的,没见过小哥,小哥是打哪儿来的?”
“打乡下来的。”
“乡下好地方啊,粮食比较多。”
“乡下确实种粮食,一般风调雨顺的时候,更容易鱼米满仓。”
“我是羡慕那些丰收年呀。今天和小哥一起聊的开心,请小哥喝碗茶吧,是喝红茶还是喝绿茶?这个时节喝红茶好,我就喝不惯绿茶,绿茶的味儿太淡。”
两人把接头暗号说完了,于是这个中年人便叫小二上了一碗红茶给年轻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