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与白血病校草骨髓匹配 第51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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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鬼知道:她有多么喜欢全校第二的学霸男神贺奕。
  高一时,她看到贺奕上台做新生演讲,一下子就看上了他穿着西装打着领结的样子。
  开考后,她发现男神坐在后一排,顿时觉得后面坐着的不是贺奕,而是一块闪闪发光的金子!
  谭倩汐懊悔道:“要是我不去想贺奕坐在我的身后,那我肯定能把附加题全部写完的,说不定能考上140!”
  她本来是普通班里数学最好的几个女生之一。
  这一次,硬生生被男神的美色所迷,丢了好几道大题没写,简直是学习生涯的耻辱!
  其余三个女生同时叹息一声。谭倩汐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贺奕,她们都知道这件事——贺奕曾经是这届的新生发言人,台上西装革履的样子,确实有点小帅的说?
  没想到这一次,谭倩汐居然和喜欢的男神分在前后桌考……
  不怪她心猿意马。
  搁在谁身上能抵挡住这诱惑?!
  林薇:怪只怪贺奕你丫的混蛋,怎么不滚去另一个班考?
  林薇拍了拍谭倩汐的肩膀,由衷感慨道:“辛苦你了,我理解你!”
  ……
  可是光理解没有用,大家都要从错误中吸取教训,这样才能避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。
  汪夏和付心田的错都是小错,不出去玩不看韩剧就行。可谭倩汐这个错很难改——她要是高考时也和贺奕分在了同一个教室,难不成也分神去看男神?想想都特别可怕!
  “我还是不要再喜欢贺奕了吧!我们都是高三的学生了,喜欢一个人,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!”
  谭倩汐把小脑袋一歪,枕在了林薇的肩膀上,她相信薇薇能理解她的心情——因为林薇也喜欢秦浚生。
  可是喜欢一个人真的好复杂,会不由自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。哪怕只是偷偷暗恋,都太浪费心思,太会令她分神,这样对于高三学习来说,简直是个重大的挑战。
  林薇摸了摸她的头,谭倩汐的困惑,何尝不是她自己心中的魔鬼呢?
  说白了,她必须明白自己的天赋很有限。没有办法同时做好几件事,只能专心致志做一件事。
  秦浚生可以一心多用,那是因为他是天才学霸,靠天赋来吃饭。
  贺奕可以一心多用,那是因为他的家教非常好,听说他上初中时就学完了高中课程。
  ……
  可是她们四个普通人呢?该怎么和这些天之骄子相媲美?
  林薇总结了一下教训:“我们四个女生,其实都是学习才能很一般的人。我们没有秦浚生那样聪明绝顶的大脑,也没有贺奕那样良好的家教。我们四个普通女生,要想比别人考得好,学得扎实,就只能学会做一件事:专心致志于学习!”
  其余三个女生都点了点头,林薇的发言非常有道理。
  普通人怎么考重点大学?
  第一勤奋努力。
  第二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学习这一件事上。
  用持之以恒的力量去抗拒所有的诱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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