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6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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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书记员看向原告席,江辰作为代表起立回道:“原告已到庭。”
  “原告辩护律师是否到庭?”
  苟长正起身示意:“已到庭。”
  书记员扭头看向我:“被告或被告委托人是否到庭?”
  “已到庭。”我沉声说道。
  “被告辩护律师是否到庭?”
  庭审现场无人回应,书记员又重新问了一遍:“被告辩护律师是否到庭?”
  我木然看着空荡荡的辩护律师席位,庭审现场也渐渐传出议论之声。
  “真可怜,连辩护律师都抛弃他了。”
  “同情杀人犯干什么?这种人活该众叛亲离。”
  “好像五年前的连环杀人案就跟他有关,上次侥幸逃脱,现在又继续作案,太可怕了。”
  “心理变态呗,他就是被千刀万剐我都没意见。”
  “不是吧,我听局里朋友说,这家伙好像是得罪了江家,所以才被特别针对。”
  “岂止是得罪,他杀的那个人就是江家董事之一。”
  “狗咬狗一嘴毛,都不是什么好东西。”
  刚刚平静下来的帮听席又传出窃窃私语,书记员提高自己的声音:“肃静!”
  他皱着眉看向我:“被告,你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聘请辩护律师吗?”
  “聘请了。”
  “那人为何还没有到场?”
  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因,嘴唇一动说出三个字:“不知道。”
  书记员也愣了下神,他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时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,他回头征求审判长的意见。
  “继续下一项。”审判台中央坐着一个鬓角半白的中年人,国字脸,不苟言笑,我看他面前的牌子上写着--审判长陈海义。
  得到主审法官回复,书记员也不再纠结:“原告、被告对出庭双方均无提出异议,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也完全一致。”
  说完后他退到一边,法庭上响起法槌敲击的声音。
  坐在审判台中央的陈海义开口说道:“现在开庭,江城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开庭审理高健一案。其涉及故意杀人、绑架、纵火、袭击警务人员、抢劫、暴力抗捕、逃逸等二十一项罪名。由本院审判员陈海义担任审判长,与黄政法官、袁忠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,书记员李伟担任法庭记录。”
  “首先,由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宣读起诉状。”
  陈海义说完,众人将目光投向原告席。
  特别加长的原告席挤满了人,其中有江辰、谢顶大叔、便利店老大爷,还有公安机关代表、道路管理局等。
  起诉状涉及罪名的确定,以及最终量刑,江家下了很大的工夫。
  二十一条罪状,每一条都罗列的十分详尽,可以说是有理有据,逻辑严谨,连我这个被告听了都找不出明显的破绽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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