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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先穿袜子再穿鞋!先当孙子再当爷!
  林彻刚来燕京时的那几年用行动把这句话给演了一遍又一遍。
  他是从小人物爬上来的,孔叙十九岁的时候林彻还没在燕京站稳脚跟,他游走在筹光交错的名利场中,低眉顺眼的陪着笑脸。
  他不确定孔叙得罪了什么人,但春上的招牌已经响了,来这里消费的客人非富即贵。
  孔叙得罪得起,但他却不一定。
  所以他给人请了回来,真得罪不起,那就当他林彻给人赔不是了,要只是一般富贵,也当做交朋友,卖对方一个面子。
  毕竟春上有门槛,一般人还真进不来。
  可惜啊,上天并不眷顾孔叙,她得罪了了不起的大人物,林彻带着孔叙一露面二话不说就是两个大巴掌扇了过来。
  孔叙只感觉到了呼啸而过的掌风,并没感觉到太疼,因为这两个巴掌,是打在了林彻脸上的。
  打烂了他的嘴唇,嘴里面都是血沫。
  可林彻舔了一下嘴角,没有要翻脸的意思,孔叙看着他低声下气的道了歉,手握住桌子上的一个摆件。
  然后男人直起身,手握着的摆件挥向孔叙,她被他荡倒在地,额角翻起一块皮。
  那是一个叫人难忘夜晚,最起码孔叙她不会忘记。
  林彻没动手,叫了几个人往死打了她一顿,孔叙连滚带爬也没躲过去。
  走的时候是林彻背着她,那个受伤的客人把他们喊停,孔叙听到林彻客气的说:“裘老板,孔叙她一身的血,会扫你兴致,您让她养几天,到时我会给她送回来,再好好的跟您道个歉。”
  然后又过了一阵,孔叙遇见了罗霄,过了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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