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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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,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,闪闪发亮。
  像揉碎的白月光。
  “而且,我把拖鞋给你了。”寇离拖长调子,软着声说。
  听到她的话,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,都集中在脚上。
  难怪感觉紧了,原来是她的…
  瞿准冒出这个想法,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。
  他在书里看过‘三寸金莲’这个词,用来形容女子的脚。
  他本来不怎么理解,现在却有些明白了。
  寇离脚很精巧,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。
  瞿准是个教养良好,喜好健康,没什么性癖的人。
  从现在开始,他觉得自己恋足…
  而且,症状挺严重。
  “哈哈哈!”寇离始终观察混血,注意他表情变化。
  混血太好玩了,自己说的每句话,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。
  寇离渐渐上了瘾,笑得特别张狂。
  “放心吧,我买来还没穿过。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,才拿出来让你用。”寇离停在楼梯边,扶着栏杆停在那里,轻笑着解释。
  “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。”瞿准朝她走过去,再次表明自己立场。
  “话别说得太早,如果我有脚气呢?”寇离故意捉弄他。
  瞿准瞧了眼那双脚。
  白皙干净的小脚丫,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,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。
  果然,很符合自己性癖。
  瞿准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说,“你不用为了试探我,而诋毁自己。”
  “呦,学聪明啦?”寇离见他没上钩,轻佻的飘了个口哨,带瞿准爬上楼梯。
  往上走的同时,寇离跟他介绍房间构造。
  “我啊,是个懒癌晚期。当初觉得爬楼梯太麻烦,就把自己房间和办公区域全都安排在一楼。”寇离扒住楼梯栏杆,指向玄关右边半掩的房间门,“那是我的卧室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瞿准应了声,表示了解。
  寇离接话继续说,“我的床很大,你住进来以后,可以经常过来…”
  她半晌不往下说,瞿准等得着急,用气音催促,“嗯?”
  “坐坐。”寇离慢条斯理补充后两个字,斜斜瞄了眼瞿准,“你以为什么?”
  瞿准抿了下唇,没有立刻回答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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