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零三章罗曼蒂克(zq冠名)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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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白衣獠和我们阴阳绣一直都在作对。
  而且,白衣獠的眼神,我也似乎见到过——他似乎真的是我曾经见过的某个人。
  我看到了李斯曼身上的阴阳绣,下意识的想到了——这个阴阳绣,会不会是白衣獠做的?
  白衣獠曾经也是我们阴阳绣里的人——他到底是谁?莫非是我师父收的另外一个徒弟?
  我看着李斯曼肩膀上的阴阳绣,一时之间,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。
  这时候,冯春生喊我了:哎!水子,想什么呢?
  我猛地怔神,说道:不想什么……不想什么。
  我坐直了身体之后,对李斯曼说道:你继续说说呗——怎么因为一个纹身的事情,你的命运发生变化了?
  “哦,是这样的。”
  李斯曼继续说了起来。
  原来,李斯曼后来在慈善中心的帮助下,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,因为大学提供奖学金,所以,李斯曼算是彻底脱离了慈善中心。
  李斯曼在大学里面进修的是“世界严肃文学”,期间,她听了老师说的一句话:这世界唯有文学和音乐不可辜负——文学描述精神,音乐渲染情感,没有了文学和音乐的世界,这世界就变得死气沉沉。
  她很感动老师的话,决定等大学毕业了,就开始“音乐之旅”,她想当一个音乐人。
  真等她大学毕业之后,她背上了自己的“吉他”,踏上了离开香港的轮船。
  她为什么要离开香港。
  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上个世纪了——上个世纪,整个中国的流行音乐,香港星光闪烁,但现在,香港的音乐明显已经落后大陆地区了,她决定来大陆,发展她的事业。
  去哪儿呢?
  去上海!
  李斯曼去了上海。
  在上海玩音乐的人太多了,真正苦逼的音乐人也太多了。
  有些音乐人,吃不上饭,可能穷到要卖电脑显卡的程度,等下个月经济缓过来了一点,再出钱把自己的电脑显卡给赎回来。
  有些音乐人,钱不够租房子,都是和七八个朋友,一起租一个地下室的小单间。
  当然,现在音乐人的条件也好了一些,但依然非常恶劣。
  李斯曼成为了这个社会群体里的一员。
  不过很可惜,她的音乐之路,实在是坎坷——比天赋,有比她天赋强一百倍的人,比才华,有比她才华强一百倍的人,甚至比拼热爱音乐的决心——比她强烈一百倍的人,依然也有。
  在她花光了最后一分钱的积蓄——那些大学靠勤工俭学赚到的钱之后,她把她的吉他,送给了她的室友,一位十分渴望能站在北京鸟巢上唱歌的女生。
  那女生领略到了音乐之美,她跟李斯曼说:小曼,我好希望我能站在鸟巢上唱歌,不过上不去也没关系,始终还有一个人,在听我唱歌,我愿意为她唱一辈子。
  “谁啊?”李斯曼问。
  “我的影子啊。”室友笑颜如花一般的跟李斯曼说道。
  李斯曼这才知道,在音乐的路上,她真的什么都不算——她急流勇退了,留下了吉他,带着一把口琴,准备回香港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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