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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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郁容:“……”
  也是个不靠谱的家伙,哪有这样玩的?
  纯粹吊人胃口。
  聂昕之像是知晓某人难受得抓心挠肝,以命令的口吻,道:“聂暄,将人带过来。”
  聂暄一脸心虚的表情,弱弱地开口:“可……可他们是因罪籍没的官奴。”
  郁容眨了眨眼,一时没反应过来,只是纳闷,官奴怎么了?
  聂昕之闻言,冷肃地盯着自己的胞弟。
  聂昕之连忙解释:“我,咳咳,我也不是故意的……昨儿看到那对父子带着一个小孩儿,那小孩长得和小郁大夫特别像,病歪歪的样子很可怜。他们说是寻亲的,我一时没查就……”
  聂昕之淡淡道:“耳食任目,然则目大不睹。”
  郁容以手掩嘴,轻咳了声,忍不住想笑。
  听兄长说话,有时候忒有意思了,譬如此刻,说聂暄拿耳朵吃饭,眼睛大却看不见东西……好像略毒舌?
  聂暄看着特别怂的样子,小声道:“确是我昏头搭脑了。”
  郁容敛起纷杂思绪,忙出声安慰:“二公子本是好心。”
  在这两兄弟的对话间,他已经回过味了。
  为什么认亲的人尚未碰到面,聂暄果断表示弄错了。
  问题就在于,那对父子“因罪籍没”官奴的身份。
  按理说,旻朝已经没了所谓“贱籍”的存在。
  唯一例外的是,获罪被剥夺良籍……说句难听的,罪奴的地位,只比得上畜产,无身份、地位可言。
  根据律法,一般罪行严重落到籍没的地步,基本上是三代亲族以内,逃不开刑罚牵连。
  意味着,若那对父子是郁容的至亲,郁容便是从没做过犯法的事,按律也可能被剥夺良籍,从而变身为奴。
  听起来挺无理取闹的。
  其实相对前朝,旻朝的律法在连坐方面,已经把控得相当严格了。
  若非罪大恶极的,或是涉及谋逆之类,一般的刑罚,不至于连带亲族籍没。
  ——当然,律法规定如此,执行者毕竟是人,其间总有些猫腻不可避免,所以在事实上,因罪籍没的情况不算稀少。
  回归当下。
  聂暄的意思很明显。
  不管那对父子是不是郁容的亲人,既然对方是罪奴,无论如何,最好不与之有牵连。
  尽管,以郁容的情况,就算真有至亲是罪奴,他也不会真的被剥去良籍。
  麻烦却必然难免,至少会严重损伤到声誉,加之其大小是个有品级的官,这件事的影响还真说不太准。
  聂暄意识到问题的严峻性,这才选择“包庇”,让郁容直接不要“认亲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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