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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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废品站就剩了大哥和大嫂,领着他去看狗。
  “大爷呢?”程澈问起。
  大哥叼一口烟,乐呵呵道,“家里哄孙子呢,放心,建在”
  一窝软乎乎的狗,眼睛还睁不大开。程澈选了一只纯净白毛的,要它分离母狗,心下有些不忍。
  “反正我以后也卖掉,”大哥说,“你尽管选,多了我们家也养不下”
  一人抱着一狗,踏上回家的路。
  有一回程澈运好,大爷正在废品站看门儿。大爷的地方话更重点,程澈不大听懂,倒没妨碍。可着自己想问的都问一遍。没得着什么答案,大爷不记得什么自行车上的小孩。程澈不气馁,只是有些遗憾,如果六筒还在,一定记得他。
  六筒的孙女被程澈带到小镇哄老两口高兴。这小狗罗云喜欢的不行,睡觉都要搂着,上顿红烧肉下顿卤鸡脖,程澈瞠目结舌,“它!?凭什么它顿顿有肉!”
  罗云将小胖狗抱在怀里,小狗一直舔她,十分亲近。“人家好看,你有啥?”
  “我不帅?”
  “帅你老爷的假牙套子,撒泼尿照照”
  “您儿子都够不上顿顿肉,您心疼心疼…”程澈哭天喊地道。
  罗云嗔瞪他,“你倒是回来,一年见不着几面还顿顿肉,顿顿给你巴掌拍儿,享受享受……”
  一个月没到,程澈就收到罗云的电话,说是狗丢了。说着说着哭愤起来,硬说要程立军变狗赔她。程澈无奈连夜回小镇带去一个羽毛靓丽的鹦鹉。
  当然, 那鹦鹉也被程立军放归大自然,成了哪个哥们的盘中餐。
  程澈还会去梨水,他知道梨水到寸隼要坐哪路车几分钟路程,知道森林公园里的鸟禽是别处运来的临时演员,知道溶洞门票走后门便宜十块。他一件一件记下,就等着一日,能讲给一个人听。
  冬日,那天谭菁菁的咖啡洒了程澈一身,坏了一件刚订好的西装,那姑娘耷拉一天脑袋,程澈本来也气不起来,又不想她闯祸不长记性,抻到晚上,叫她请了自己一杯饮料便扯平了。
  “程律师!我保证没下次!”
  程澈摆摆手不太信这姑娘的‘没有下次’,登上电梯准备回去加班。看到手机时,一个群已然默默长了99+的信息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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