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三章 铲除异己(3 / 3)
胡亥还有一位哥哥公子高听到兄弟姐妹惨死的消息,想外出逃命,又怕被满门抄斩,于是便想到以自己殉葬父皇来保全一家老小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载道,公子高含泪给弟弟胡亥上书说:“先帝在世时,我进宫则赐食,出宫则乘车,还不时给我赏赐衣服与宝马。我本该与先帝一起死去而没做到,这是我做人子的不孝,做人臣的不忠。而不忠的人没有理由活在世上,请允许我随先帝死去,希望能把我埋在骊山脚下。只求皇上答应我。”胡亥看到奏折以后,当即答应了哥哥公子高的请求,赐给他十万钱,准他殉葬。
包括胡亥在内,从司马迁的《史记》中共辑录出秦始皇的子女共34位,其中33位全部被胡亥杀死,而他们的死法也各有不同,有的被逼自杀,如扶苏和将闾三兄弟;有的被集体杀戮后示众,如杜县杀死六公子,咸阳杀死十二人;有的被分裂肢体,如在杜县杀死十公主;有的殉葬秦始皇,如公子高。 ↑返回顶部↑
包括胡亥在内,从司马迁的《史记》中共辑录出秦始皇的子女共34位,其中33位全部被胡亥杀死,而他们的死法也各有不同,有的被逼自杀,如扶苏和将闾三兄弟;有的被集体杀戮后示众,如杜县杀死六公子,咸阳杀死十二人;有的被分裂肢体,如在杜县杀死十公主;有的殉葬秦始皇,如公子高。 ↑返回顶部↑